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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01〕8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认真做好2002年度《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
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2001年10月22日)
深府办〔2001〕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以下简称《国务院公报》)是国务院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物,是刊载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重要载体。《广东政报》是省政府主办的政务性刊物,主要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是省政府颁布政令的主渠道。《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市政府公报》)是市政府法定公开出版物,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的第一法定载体,向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政策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做好《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对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2002年《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quot;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做好《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要充分认识政府公报的地位和作用,把搞好政府公报的宣传、发行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作为改善施政环境、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做好,通过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使更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熟悉、了解、订阅和使用政府公报。
二、各区、镇(街道)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以及居委会、村委会,都要订阅足够数量的《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供单位的领导和办文办事的同志学习和运用。近几年发行数量较少的区、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明年《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订阅数量有所增加。
各资产经营公司、各企业协会要切实树立为所属企业、会员办实事的思想,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动员,使它们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平等共享政府信息资源。
在市政府文件交换站设立文件箱参加文件交换的单位,必须订阅《国务院公报》、《广东政报》和《市政府公报》。其订阅工作由市政府公报编辑室统一办理。
驻深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文化站都应订阅政府公报。民航、铁路、客轮、宾馆等公共场所应订阅一定数量的政府公报供旅客阅读。
三、《国务院公报》为A4开本,每期52页码,定期旬刊,每月逢十出版,每本单价2.5元,全年出版36期,定价90元。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代号2-2。可以零售,也可以破季订阅,或直接从《国务院公报》编辑室办理邮购(邮编:1OO017,地址:北京邮政1741信箱国务院公报编辑室,联系电话:010-66012399)。《广东政报》为旬刊,每本2.50元,全年36期共90元,发行工作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广东省南方报刊发行总公司负责,深圳发行站咨询电话:0755-3263380。
四、2002年的《市政府公报》仍采用免费发送和按成本价格出售的方式发行。除免费发送的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则以成本价格订阅。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区、镇(街道)政府的窗口单位应当放置《市政府公报》,为办事人员提供查询和复印服务。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订阅《市政府公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大宣传和订阅工作力度,确保本辖区、本系统的《市政府公报》的订阅数量有明显增加。
五、2002年《市政府公报》仍为A4开本、周刊,每份全年定价195元(含投递费)。订阅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需要订阅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市政府公报》编辑室办理订阅手续,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订阅(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开户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账号:7441410182600002253)。通过银行转账和邮局汇款的单位请写清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回寄发票。也可就近在下列发行点订阅:
(一)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三)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四)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五)宝安区人民政府文件交换站
(六)龙岗区人民政府文件交换站
(七)深圳特区报在全市的各个发行点
(八)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1楼文档资料服务中心
(九)蛇口工业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901室
《市政府公报》编辑室联系电话:2098340、2103241,传真:2098340、21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