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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1-003453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1-04-26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深圳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的通报
文 号:深府〔2001〕64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深圳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的通报
(2001年4月26日)
深府〔2001〕64号
为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业绩,积极投身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和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李云迪、阮双琛、高自民、姜峰、张赛明、陈永弟、刘涛、高峰、杨洪流、李勇等10位同志被评为深圳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夏枫、王德银、郭惠绮、黄丽萍、刘伟庭等5位同志被评为深圳市第八届"优秀青年"。市政府决定对以上15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李云迪等同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深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工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成绩优异,公正廉洁,为推动我市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市人民尤其是全市青年学习的榜样。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开拓进取,以主人翁的姿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和拼搏进取的精神,再接再厉,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