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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第15期(总第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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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9-08-15 10:5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划局关于编制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府[1999]136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划局关于编制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1999-08-15 【字体:

  (1999年7月20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计划局《关于编制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十五”计划编制工作。

  关于编制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方案

市政府: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即将顺利完成,编制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的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下世纪初的前五年乃至前十五年,是深圳迈入新世纪“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十五”计划也将是深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确立后所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实施《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事关下世纪初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对于深圳“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按期保质完成编制“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编制深圳市“十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成

  副组长:张  溯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明往  马经  王毅  王文贵  王玉洁  王发祥  王新建  王穗明  孙大海  李锋  李连和  李罗力  李清森  李黑虎  李锦全  吕锐锋  朱流星  刘佳胜  汤锦森  苏伟光  杨传耕  杨柏生  沈士成  余晖鸿  邹国华  陈彪  陈安仁  陈锡桃  张育军  张永强  张宜均  林源昌  周理  周光明  周俊安  庞大同  郝珠江  钟仁和  桂敏杰  郭立民  贾和亭  聂振光  容志行  黄志光  黄添元  黄新华  黄镜钊  谢百泉  彭立勋  曾纯  廖运桃  魏锦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及区、镇规划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溯兼任,副主任由陈彪兼任,成员由市计划局和各专项规划小组抽调。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分别起草和完成:

  (一)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执行情况回顾。

  (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草案)》及编制说明。

  (三)深圳市“十五”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规划(草案)。

  (四)各区、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草案)。

  为完成上述工作,设立以下工作小组:

  ——总体规划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十五”计划的编制,成员由市计划局及其他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专项规划工作小组:负责“十五”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成员由主要专项规划牵头单位编制人员组成。

  ——区、镇规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区、镇“十五”计划的编制,小组成员主要由各区、镇规划编制人员组成。

  三、进度安排

  整体进度按前期研究、纲要形成、评估论证三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底)

  (一)总体规划工作小组提出前期研究课题要求,委托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各课题承担单位于1999年12月底前分别形成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工作小组在各专题报告基础上,于2000年1月底前形成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基本思路研究总报告。

  (二)有关部门根据前期调研进展情况,成立相应的专项规划工作小组,在与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形成专项规划基本思路。

  (三)各区、镇牵头成立规划工作小组,组织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前期调研工作,形成基本思路。

  (四)市计划局抓紧进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条例》立法工作,争取年内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批准颁布实施。

  第二阶段:纲要形成阶段(2000年2月至5月)

  (一)总体规划工作小组在“十五”计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并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条例》的要求,采取专题座谈、专家咨询、公开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编制完成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二)各专项规划工作小组和各区、镇规划工作小组及时做好与总体规划框架的衔接工作,起草并完成专项规划和区、镇规划纲要。

  第三阶段:评估论证阶段(2000年6月至2001年4月)

  (一)总体规划纲送市人大、市政协、市直各部门、各区讨论修改后,邀请国内外专家,组织召开总体规划评估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配合市委起草2000年下半年党代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的工作,根据市委的建议,于2001年4月前最终完成“十五”计划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各专项规划和区、镇规划可参照总体规划评估论证程序,及时与总体规划衔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市人大批准全市“十五”计划后,相应调整修改并形成各专项计划草案和各区、镇计划草案,分别报请市政府和本区、镇人大审议批准。

  四、前期研究分工

  为使总体规划的前期工作充分到位,由总体规划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拟开展25个重点课题调研,要求以“十五”期间为研究重点,同时提出到2015年轮廓设想。具体分工如下:

  (一)“十五”发展环境研究(国家计委宏观研究院、市经济研究所组织调研);

  (二)“十五”经济增长因素和增长目标研究(市计划局牵头、市统信局、综合开发研究院参加);

  (三)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及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研究(市计划局牵头,市委政研室、市规划国土局、市社科院、综合开发研究院参加);

  (四)加快建设科技城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计划局、经发局参加);

  (五)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研究(市委政研室牵头,市贸发局、运输局、港务局、综合开发研究院参加);

  (六)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和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研究(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深圳证管办、深交所参加);

  (七)跨世纪人才发展战略与劳动力就业研究(市人事局、劳动周、计划局牵头,市委政研室、组织部,市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参加);

  (八)“十五”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研究(市外资局、贸发局牵头,市经发局、工商局、计划局、福田保税区管理局、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局、盐田港保税区管理局参加);

  (九)“十五” 土地开发利用和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市规划国土局、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十)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市统信局、深圳电信局负责);

  (十一)农业产业化及发展海洋经济研究(市农业局、计划局负责);

  (十二)“十五”工业主导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市经发局牵头,市计划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资产经营公司、行业协会参加);

  (十三)集装箱枢纽港及配套服务业发展研究(市港务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局、市运输局、市计划局参加);

  (十四)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市运输局、市计划局);

  (十五)商业、旅游、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市贸发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局、市住宅局参加);

  (十六)“十五”投资规模预测与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研究(市计划局、市重大办、市建设局);

  (十七)“十五”财税资金预测及政策取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十八)“十五”能源结构调整及发展战略研究(市能源办、市计划局);

  (十九)“十五”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战略研究(市体改办);

  (二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市国资办、市体改办牵头,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控股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参加);

  (二十一)社会事业发展及产业化研究(市计划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中心参加);

  (二十二)“十五”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化研究(市环保周牵头,市计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办参加);

  (二十三)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市社保局、市民政局);

  (二十四)深圳与香港、珠江三角洲及内地经济、技术和资源开发合作研究(市计划局牵头,市经协办、市水务局、市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口岸办参加);

  (二十五)依法治市及相关政策研究(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局)。

  五、规划工作要求

  规划编制要加强系统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所制定的规划要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十五”计划涉及到下世纪初我市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全市“十五”计划的编制,提出本单位的五年发展框架。编制“十五”计划要充分体现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引导它们在制定自身五年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对全市“十五”发展思路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总之,要在市、区、镇三级规划体系的大框架内,使“十五”计划的编制覆盖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终达到覆盖全社会,形成最大程度的社会共识。

  就规划工作的具体要求而言,特别需要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一)全面分析发展环境。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变时期,经济发展已从供给导向和资源制约为主转为需求导向和市场制约为主,经济体制已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科技革命和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加快调整,世界金融市场和经济走势不确定的因素增加。“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呈现出新的面貌。各项规划均要在这个大的背景下,全面分析相应的发展环境。

  (二)合理确定发展定位。要全面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深入分析发展的潜力,以市场为导向,考虑人力、财力、物力的可能,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加快社会事业产业化步伐,注重各行业、各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兼顾中长期计划与长远规划,准确定位,确定“十五”期间的适度发展区间,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同步发展。

  (三)重点开展政策研究。各项规划都要集中研究并提出明确而系统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体现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宏观性。总体规划思路重点研究在市场经济基础上,政府如何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及各项配套政策,引导全社会资源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实现合理配置;研究如何集中力量办成一些关系发展全周的大事,提出一批对下世纪初我市现代化建设具有 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

  (四)规划方法力求创新。一是各项规划都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重点发展的思路,内容切忌面面俱到,形式防止简单雷同。规划考虑的重点放在“十五”期间,在一些主要方面提出到2015年的轮廓设想。二是要注重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及区、镇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的相互衔接。三是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改革计划体制和方法,重要的指标必须经过多方案选择,力求科学和准确。对关系未来发展的预期指标,要考虑其可操作性,对指标的内涵及衡量标准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统计体系的要求。对依靠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着重预测方向、提供政策导向、注意发挥企业和中介组织在实施中的作用。对今后一个时期内主要靠政府调节的社会活动和部分经济动,要提出相对细 化的发展策略和操作步骤。

  (五)规划编制依法进行。要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条例》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科学化与民主化相结合,采取儿上儿下的办法进行协调、衔接,将职能部门制订与专家评估论证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将上下沟通与横向协调结合起来,解决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协调,专题规划与规划总纲不衔接的问题;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经验办法与现代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为了落实“十五”计划编制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镇要迅速成立规划领导班子,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详细名单请于8月15日前报市计划局综合处(2244295,2103966)。

  以上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深圳市计划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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