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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1998-10-31 11:55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
文 号:深府[1998]19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二届10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利用现状
(一)用地现状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总占地面积1152公顷,目前已建成区面积572.32公顷,占高新区总用地的49.68%;已划红线未建用地181.41公顷,占总用地的15.75%;未划红线空地211.73公顷,占总用地的18.38%;水域和其它用地186.51公顷(含未填海部分及正大康地畜牧养殖用地),占总用地的16.19%。整个高新区内部由于北环大道和深南大道的分割,又分为北、中、南三个次级区域,各区具体用地情况如表一:
表一:高新区用地现状(单位:公顷)
(二)存在问题
1、功能混杂。区内有大冲村等农村用地,又有正大康地所属的畜牧养殖用地,已有工业企业和用地业主,很多也与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符。
2、区内现有的高科技企业,除部分用地规模较大外,多数中小型企业用地规模小于1公顷。用地规模偏小,不仅影响高新区的形象,也不利于提高单位用地效益。
3、在用地布局上,不同类型的高科技产业尚未形成合理的群体集约化格局。功能布局的混杂,增加了管理上的难度,也给用地的划拨和集中统一开发造成了诸多不便。
4、过去高新区各单位在开发建设上各自为政。从科研,生产到市政生活设施配套,均强调小而全,不成体系,影响了高新区整体用地功能效益的发挥。
二、高新区功能结构定位与分区
高新区的功能定位是:“大规模、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企业运行机制的试验区;科技成果的转化区;国内、国际经济技术的合作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教育区”,具体功能分区包括:
(一)高新技术工业区:主要作为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生产用地。
(二)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训教育区:主要安排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试制、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以及高新区人才培训等功能。
(三)综合功能区:重点安排行政管理、金融、会议、信息与技术交流、医院、宾馆等。
(四)居住生活区:建立较高档次的住宅区,并配置完善的公共配套生活设施。
三、高新区用地结构布局
(一)以深南大道和科苑路作为贯穿整个高新区东西向和南北向的两条重要景观轴线,两侧辅以相应绿化带。深南大道沿线,按照深南大道街景设计的要求,将正大康地公司现饲料厂用地和东片的未建用地作为政府预留控制用地,以满足高新区的长远发展需要。在工业区、生活配套区布置若干绿心,在科苑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的西北方向布置公园绿地,点、线、面相结合,以保持高新区的整体清新雅致与盎然生机。
(二)工业用地结合“一区多园”的要求,分四片成组团式布局,分别为:
1、北区西部工业组团:即第五工业区部分。适当调整该区用地功能,将其建成以大型生产型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工业区。
2、中区工业组团:包括现正大康地片用地大部(正大康地养猪场、养鸡场)、科技工业园工业用地及大冲村搬迁改造后形成的工业用地。大冲村除南部深南大道一侧作为政府控制用地外,其余结合大冲村的搬迁全部改为高新技术工业用地。铜鼓城、大冲造纸厂的红线用地也一并改为工业用地,以使高新技术工业在本片区尽量形成规模。本组团将建成以新材料、计算机、生物工程等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工业区。
3、南区北部一东北片工业组团:位于学府路以北、科苑路以东地域(南区北片和填海五区北部),规划除安排高新区行政管理中心和通讯信息中心外,其余作为计算机软件产业基地和以电子信息等为主的高新技术工业区。
4、南区深圳大学东南部工业组团:位于学府路以北、后海大道以南、科苑路以西的地域(填海六区大部),亦将建成以电子信息等为主的高新技术工业区。
工业用地根据现状与未来发展的需求,基本采取标准地块(每个企业单独占地大于1.0公顷)专业厂房的形式,以体现高新技术的时代风貌。
(三)以深圳大学、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及规划新增的教育科研用地为依托,在南区的西北部形成教育科研组团,为整个高新区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四)高新区服务管理中心分成一大三小共四处,布局在临近科苑路、深南大道的位置。其中三个规模较小的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为北、中、南三区服务。后海路南与科苑路相交处的管理服务中心,内含金融、会展、行政管理、孵化试制等功能,面向整个高新区服务。
(五)居住用地结合现状,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环境优美”的原则,分四片成组团式布局于高新区。分别为北区东片松坪山住宅区、中区中片科技工业园住宅区、中区西南片正大康地住宅区、南区科苑路东片住宅区。每个住宅区都与临近工业区成组配置,以尽量减少高新区内部上、下班人流。
本次规划共安排工业用地328.14公顷(其中含孵化试制用地19.06公顷),占总用地的28.50%;居住用地183.71公顷,占总用地的15.90%,各类用地的详细安排如表二。
四、关于高新区人口规模与居住用地
规划高新区内可安排的居住人口规模约为10.9万人,而高新区需要安排的居住人口约为13.7万人,居住供给与需求相抵,约有3万人需在高新区外解决居住。若再考虑到后海路南商品住宅用地及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住宅用地只能有部分科技人员入住,需在区外居住的人口总数预计为5万人左右。
表二:高新区用地规划平衡(单位:公顷,%)
规划高新区生活配套住房在高新区周边住宅区解决,具体地点可选择桃源村、安托山生活区、留仙洞生活区或东角头西部通道联检口岸北的填海区(指沙河西路-滨海大道-后海滨路-东滨路所围合的填海区域,总面积225.08公顷,规划其中100公顷用地为高新区生活配套区)。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区内外交通联系
•改造科苑路、科技大道与深南大道路口为立交形式,以解决彼此之间的互通。
•在原有后海路一沙河西路立交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一条由后海路西方向左转至沙河西路北方向的匝道,以解决由南区北上沙河西路的问题。
•拓宽玉泉路至沙河西路路段,往东接红荔路,以适应城市主干道的需要。
•结合大冲村的改造,对其内部路网进行统一规划,以方格网布局作为整体构架,保证标准地块的划出,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打通通讯路至沙河西路,解决货车从沙河西路北右转至中区工业区的问题,减少货运车流由玉泉路进入园区所造成的对科技园生活组团的影响。
•后海路向北延伸至南区生活区,与南区工业区道路相连接,以解决科苑路的分流问题。
•打通科兴路至沙河西路,分担中区西南部的向罗湖、福田方向的客货运流,减少玉泉路一沙河西路的交通瓶颈问题。
•对原《南山区分区规划》确定的学府路走向作适度调整,使之与后海路以南的工业区道路相衔接。
(二)规划道路等级结构
•广深高速公路:承担市际、大型交通设施对外远距离运输,由皇岗经本区北缘直达广州。
•一类干线道路:承担城市组团与组团之间及相邻地域间的长距离交通联系。经过本区的有北环快速路、麒麟路、沙河西路、滨海大道四条。
•二类干线道路:主要承担城市组团间客运中距离交通联系,主要用来提供公交服务。经过本区的有深南大道、南油大道。
•主干道:用来承担组团内部功能区之间的交通联系。本区规划的有后海路、科苑路、玉泉路。
•次干道:用来承担组团内部相邻小区间的短距离出行。本区规划的有朗山路、科技大道、铜鼓路、新元路、科兴路、通讯路、宝深路,第五工业区中的二号路、麻雀路,南区的纬四路、学府路。
•支路: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具体规划情况见附图。
六、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措施
(一)划分标准地块
高新区目前地块划分过于零乱,本次规划结合用地现状和对已划红线用地的清理调整,分别在北、中、南区的工业用地划定标准地块,规模一般大于2.0公顷。对于用地要求较小的工业企业,将通过提供标准厂房予以解决(标准厂房用地在规划中已留出)。今后进入高新区企业的单独用地,原则上不得小于2.0公顷,并不得自行兴建标准厂房,红线用地的划定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保持规划地块的完整性。
(二)引“凤”筑“巢”
高新区的开发,不能急于求成,盲目招商引资,走过去一般工业区“筑巢引凤”的老路。在进区企业的选择上要严把规模关、效益关,先引“凤”,再按“凤”的要求划地筑“巢”。
(三)培育民族工业
高新区侧重对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培育支持,优先鼓励那些规模大、效益好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
(四)开发与改造相协调
由于历史原因,高新区内现有很多已建或已划红线用地不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对此应逐步清理整顿。目前第五工业区的土地清理、调整应与高新区南区北片的开发建设(包括部分红线的清理)相互结合进行。正大康地片、大冲村、南区南片的改造与开发可在2000年后相继展开,当前以控制为主。科技工业园现可开发用地不多,今后的重点在于调整改造,控制标准厂房数量,尽可能腾出更多的用地发展规模较大的高科技企业,以提高高新区的整体形象和用地效益。
(五)加强统一领导与管理
为确保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的顺利实施,由市高新办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成立高新区用地规划实施协调小组,负责确定各地块的具体开发与改造目标、形式和实施步骤,加强对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本次规划的贯彻落实。
附:1、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位置图;(略)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图;(略)
3、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