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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6期(总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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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3-06-30 15:05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肉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1993]6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肉菜市场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3-06-30 【字体:

罗湖、福田、南山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肉菜市场是市民“菜篮子”工程设施,它与市场供应、物价和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件大事。为了加强我市肉菜市场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使肉菜市场建设和管理与特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解决目前肉菜市场建设布局不合理、各自为政以及产权单位高额收取摊租,影响“菜篮子”价格稳定等问题,需对肉菜市场的建设作出必要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市场建设规划。市规划国土局要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建设基金会要配合和协助规划国土部门认真研究、论证、落实市场建设规划。按照人口和交通状况科学地确定各市场的服务功能、服务的范围,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力求做到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大型的中心市场和中小型市场相协调,与建设国际性城市相适应。

  二、抓紧罗湖、福田建成区的临时肉菜市场改造,临时肉菜市场改造由市场建设基金会为主负责,现有临时肉菜市场凡是符合规划而且土地尚未划拨的,原则上将原地拨给市场建设基金会建设。不符合规划的临时市场,待新市场建成后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使用功能。今后在建成区一般不再批准建设临时市场。

  三、在新开发区规划建设的肉菜市场,要贯彻“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要求,由开发单位统一建设,搞好肉菜市场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此外,凡能单独划地安排建设肉菜市场的,原则上要把地划给市场建设基金会组织建设。

  四、近一、二年,在罗湖、福田两区,要重点规划建设几个规模较大,覆盖面宽的中心集贸市场或超市式的肉菜市场,具体位置由工商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局商定。

  五、为了使市场的建设与市场的管理和使用相衔接,保证市场的通风、采光、排水、通道以及各种档位的比例设置合理,无论由谁负责建设的市场,其设计方案必须先征求工商部门的意见,然后报市规划国土局审批。

  六、肉菜市场的摊位租金由政府统一规定。不论谁建的市场,必须执行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工商物价部门严格监督管理。

  七、肉菜市场属社会公益事业性质。市场建设用地的出让全和配套费要继续按市政府[1993]6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省政府粤府[1991]154号文规定,在集贸市场税收中由财政安排10%作为市场建设资金,拨给市场建设基金会,专款专用于市场建设。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宝安、龙岗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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