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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7 10:50

名 称:省政协委员建言数字经济 夯实“数据底座” 守好“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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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建言数字经济 夯实“数据底座” 守好“安全底线”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17 【字体:

  5G、人工智能等领域蓬勃发展,“数字”正渗透着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中国建设如火如荼。参加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们认为,作为数字经济大省的广东需要抢占数字经济新风口,夯实“数据底座”、守好“安全底线”,在我国打造数字经济强国中扛起广东担当、贡献广东力量。而深圳数据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应该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级跨境数据交易所,为全国深化数据交易改革先行示范。

  建设国家级跨境数据交易所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最核心生产要素。去年1月,深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这是国内首个数据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立法。11月,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立。

  “深圳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阔、管理技术及人才配套好,数据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应该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级跨境数据交易所。”省政协委员、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市政协科教卫体委专职副主任孙湧说,深圳正在着力打造全国数据资源汇集地、数据产品开发高地、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流通枢纽;在此背景下,可以联合香港在河套地区建立湾区跨境数据交易中心和国际数据交易中心,加速构建数据要素跨境交易的市场化平台和运行规则。同时,建立数据产品合规和标准化交易机制,支持深圳建立合规审核机制,加快制定数据管理和流通规则体系,从数据交易规则、技术标准、安全保障、监管机制等方面完善数据交易机制,保证数据交易场所规范开展交易、结算、清算等服务。

  孙湧认为,还应支持深圳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特区立法,完善数据交易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基础上,加快出台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大力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营造一流数字交易环境。”他说。

  提升数字经济产业能级

  同样关注数字经济的还有民革广东省委会,他们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夯实数字底座,提升数字经济产业能级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建议广东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推进数字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夯实数字底座,提升数字经济产业能级,为我国未来通过“数字经济”实现整体经济腾飞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工程。

  截至2022年4月,广东累计推动超2.1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62.5万家中小企业“上线用云”,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借助双跨平台融入数字化浪潮。但提案指出,虽然我省拥有丰富的数据通信资源和数量众多的高科技企业,近年来在数字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积极探索,但在国内国际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大前提下,短板不容忽视。主要问题包括整体制造业数字化水平程度不高,跨界融合型人才结构性短缺,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区域发展呈现巨大发展鸿沟,缺乏深层次、高效率的运行机制等。

  提案建议,要突出全省总体布局观念,加强数字经济产业的统筹规划,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动生产要素向战略位置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集聚,打破区域发展鸿沟。同时,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园相关配套建设,设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基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圈,支持打造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高地等。

  制定跨境数据流通“黑白名单”

  守好数据的“安全底线”,也是委员们关注的问题。

  孙湧指出,数据安全防护仍需优化,数据清洗重视不够,极易泄露个人隐私。“合规风险、数据丢失破坏风险始终贯穿于数据流通全过程。”孙湧建议,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载体(平台系统)、统一登记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登记证书、统一登记效力,并利用区块链技术整合数字身份、价值标定、溯源追踪等,发布数据产品登记凭证,将抽象数据变为具象产品,实现一数一码,可登记、可统计、可普查。

  民革广东省委会也建议,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同时,强化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数据保护,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应对数据安全做额外防护,实施特别监管措施。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在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数据交换中心”的提案》的集体提案中则关注数据跨境安全,认为虽然深圳、上海等地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对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进行了探索,但在技术保障层面,数据跨境安全技术仍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数据的安全共享、数据泄露溯源等技术仍需集中攻关,处理敏感数据所涉及的密码技术还无法满足数据跨境中实际的场景应用需求,亟待从源头构建以密码技术为核心的数据跨境安全保障体系。

  提案建议,制定跨境数据流通“黑白名单”。其中,制定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围绕跨境高频行政审批业务数据,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应急等城市治理数据,以及医疗、救济、养老、教育、科研等公共事业数据,经合规审查和安全审计合格后,纳入数据跨境可授权目录,以加密通信的方式跨境流通。制定跨境数据监管“黑名单”,明确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民利益的业务数据禁止出境,例如国防科技数据、核心金融数据、关键网络基础设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等,列入数据跨境高风险目录,采取数据本地化存储管制措施。(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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