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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6-08-31 15:30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发改〔2016〕1066号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促进我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统一向招标人收取,包含:(一)施工、货物类;(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服务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服务类;(三)BOT、BT、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总承包类。电子招投标服务费向利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开展网上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的企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做好价格公示和相关宣传工作,并每年向我委提交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本文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深发改函〔2012〕1400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深发改函〔2013〕1362号)同时废止。
四、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收费政策,从其规定。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服务类型 |
收费标准 |
建设工程 交易服务费 |
施工、货物类 |
按中标价的1‰收取,单项工程最低收费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25万元;由招标人缴交。 |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服务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服务类 |
按中标价的8‰收取,单项工程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招标人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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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BT、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总承包类 |
按中标价1.3‰收取,单项工程最低收费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招标人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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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服务费 |
按年收取 |
施工类,第一年4200元/年,第二年起2800元/年;非施工类,第一年2100元/年,第二年起1400元/年。 |
按单项工程收取 |
施工类,每项工程1000元;非施工类,每项工程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