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安全生产 > 挂牌督办

市安委办关于对“7·11”南山区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2 18: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南山区政府:

  7月11日16时许,招商街道赤湾港湾生活小区一水务工程施工过程中,钩机碰到中压燃气管道,造成管道轻微破损、少量燃气泄漏。此次事故是今年以来我市第一起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虽应急处置较为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暴露出燃气管道保护“四个一”机制落实仍旧不到位等问题,影响较为恶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版)》(深安办〔2021〕233号)以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请你区组织落实以下工作:(一)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事故责任。(二)针对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类似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请认真落实督办要求,事故发生7日内上报初步调查情况,每隔15天报送一次调查进展情况,并按时限要求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须经市安委办审核后,再报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相关政策解读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