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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提醒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4 11:5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安全提醒

全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要求, 3月14日至3月20日,除水电油气、粮油肉菜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及保障香港供应企业外,全市所有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为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

  1.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员工在岗情况及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生产,严禁随意安排无资质人员顶岗。

  2.停产停工的企业务必要提前做好停工停产准备工作,制定并落实停工停产方案,加强停工期间安全检查巡查和值班值守,确保停产设备安全。

  3.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得进行集中检维修作业。确需开展的,必须提级管理,并严格执行“四令三制”等要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交叉作业。

  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5.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专用工具,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短暂停工重新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对复工复产条件进行安全确认,涉及化工装置的需制定复产开车方案,认真组织管道系统清洗、吹扫、置换,并经试验合格,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市、区、街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巡查抽查力度,发现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顶风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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