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资金支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科技创业 > 科技创业资金支持

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2-06-20 15:45

名 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20 15:45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 2022 年工作要点》《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噪声污染防治支撑引领作用,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编制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目录清单,并将相关技术择优反馈相关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征集条件

  1.提交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3.若涉密技术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已申报我委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的技术产品,近一年若无重大技术创新的,请勿再报送;

  5.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6.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7.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填写《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以下简称《征集表》)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2.各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相关技术不涉密、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3.请各单位于2022年07月22日前,将《征集表》的可编辑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扫描文档、证明材料的扫描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angyz@sticmail.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88101463)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