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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3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2-08-03 11: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调整平湖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将凤凰社区横岭路18号、横岭路20号、横岭路22号、文山巷2号、文山巷4号、文山巷5号、文山巷6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区域内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将降为低风险区。

  二、将凤凰社区双拥街以南、建设路及横岭路以北、平湖大街以东、凤凰大道以西、横岭路两侧围合区域(横岭路18号、横岭路20号、横岭路22号、文山巷2号、文山巷4号、文山巷5号、文山巷6号除外)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平湖街道全域(除中风险区外)仍为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调整自2022年8月3日9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84682668,0755-84683398。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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