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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6 17: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物业小区、城中村(以下统称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除采核酸、取快递外卖、投放垃圾外,严格居家,凭证出入。如需购买生活必需品,每户可每2天安排1人,凭社区发放的通行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限时外出。有就医等特殊急迫需求的,可随时向所在小区申请外出,并持相关凭证销号。小区内停止所有室外活动,严禁串门、聚集、访友。

  二、全区各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区、街道和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三、防疫工作人员以及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凭工作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出入相关小区。

  四、所有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暂停接待新入住旅客。已入住的,向社区报备纳管,实行核酸“一天一检”,非必要不得外出。

  五、强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控,除疫情防控、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城市基本运行以及事关国计民生重点行业的车辆可凭证通行外,其他车辆原则上非必要不行驶,外来车辆非必要不驶入。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光明区的人员,将根据相关防疫规定,严格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六、严格实施“七天三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须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七天三检”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不按要求落实,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治安违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依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依法果断查处。

  上述措施自3月16日起至3月20日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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