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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预防控制系列指引(之二)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02 22: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肺炎防控组〔2020〕4号

各区(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为进一步科学指导全市防控工作,我们在原来重点场所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增加社区、联合检疫站、城市运行地铁轨道交通、接种单位、工作场所、餐饮服务业等重点场所,以及公众通用、外来务工人员等人员相关的8个预防控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2.深圳市联合检疫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3.深圳市城市运行地铁轨道交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4.深圳市接种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5.深圳市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6.深圳市公众通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7.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返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8.深圳市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2日

附件1

  深圳市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政府为主导,社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乡镇农村)为主体,家庭为主力,个人自觉做好自我保护和公共卫生为主要措施。

  一、预防控制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街道、社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组建社区工作站(牵头)、社康机构、社区民警“三位一体”工作小组排查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健康情况,排查到人、不留死角。

  (二)开展地毯式核查。各街道、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发生地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对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以及去过疫情发生地返回的人员摸排和管控,切实排查到户、到人,重点筛查“三类人群”(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必查、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必查、50岁以上的发热人群必查),做到一个不漏。

  (三)强化社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小区居民健康动态,通过街道、社区网格化人员排查、居民主动申报、群众举报、“三位一体”工作小组值班电话、信息系统上报等形式,对14天内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开展健康排查,充分发动群众,实现群防群控。

  (四)加强健康宣教。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社区居民充分掌握防护要点:勤快洗手、多戴口罩、少进人堆、开窗通风、不碰野味、煮熟食物、及时求医、不要恐慌。同时社区要对辖区内集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控,限制或减少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五)做好隔离观察管理。社区工作站、社康机构、社区民警“三位一体”工作小组,应加强统筹领导,对辖区内社区、城中村、企业、酒店等场所的疫情发生地无症状返深者开展规范化、系统化的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管理。

  (六)落实转诊职能。居家隔离期间若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患者,应在2小时内将信息报送给对应的社康机构,社康机构医务人员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基层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版)的通知》规定开展相应诊疗与转诊工作。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辖区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重点场所,比如医院、托养机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垃圾集中堆放场、垃圾桶等日常清洁消毒工作。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治疾病传播。

  (八)强化辖区企业管理。加强对辖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对员工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复工后,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企业健康联络员制度,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求企业监督本企业员工一一落实健康申报制度,配合社区工作站落实对来深返深人员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加强生产场所管理,严防车间传播。

  (九)做好疫情处理。社区若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应配合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十)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十一)体温检测。社区出入口必须对进出人员检测体温,有条件的小区物管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

  二、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

  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三、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2

  深圳市联合检疫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火车站(含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和港口码头(两站一场一港口)和公路(含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等联合检疫站发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处置等预防控制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联合检疫站各有关工作人员,穿戴好工作衣服和口罩。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戴上口罩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时,实行轮休确保人员得到足够休息。

  (二)加强设施设备配置。两站一场一港口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人员检测体温。进出口处和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三)设置留观室或临时隔离场所。要求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并提供必需的办公用品,配备体温枪、水银温度计、口罩、消毒纸巾、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医疗用品。

  (四)发现体温检测等异常人员处理。各联合检疫站工作人员发现体温检测等异常的来深人员,及时提供相关健康告知,给患者戴上口罩,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体温检测异常人员来自疫情发生地,应将其隔离在车站留观室或临时隔离场所,电话报告120急救中心使用救护车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排查。

  (五)对监测发现体温正常的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发放健康告知书,提醒其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站、单位或入住的酒店等申报,自觉接受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社康医生、社区民警的联合管理和服务。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四、终末消毒。

  联合检疫站转送病例后,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要求,对交通工具等实施终末消毒。

  五、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六、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3

  深圳市城市运行地铁轨道交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从业人员健康防护 

  (一)对全线工作人员,包括司乘、车辆和站场设备、线路运行维保人员、安保人员以及车站内服务店档从业人员都纳入员工健康监护管理。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全员要求每天主动报告发热等健康情况、可疑接触暴露情况和诊疗情况。

  (二)进入站场车辆上岗前接受发热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戴上口罩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合理安排员工工时,实行轮休确保人员得到足够休息。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意识。重点了解正确疫情资讯和本地防控指引,提高警觉消除恐慌,注意个人卫生、家居和工作场所卫生,正确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二、对乘客采取适当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进入车站范围的开展体温监测。优先在与航空、城际列车、火车站、客运港口等换乘客运枢纽重点车站装置体温筛查设备,对入站场旅客和员工进行体温监测筛查,逐步推广在全线开展筛查。

  (二)工作人员在安检筛查、入站监测处发现发热乘客,应阻止其进入候车室,并立即引导其至相对独立区域询问旅客旅行和诊疗病史,如果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地,立即拨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如不是来自疫情发生地,及时提供相关健康告知,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工作人员在站台或列车内等巡查发现发热乘客,应立即引导其至相对独立区域,并在就近停靠站下车。工作人员要询问旅客旅行和诊疗病史,如果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地,立即拨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如不是来自疫情发生地,及时提供相关健康告知,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宣传教育。利用地铁站广告牌、地铁电视等媒体投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资讯,对乘客进行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其正确佩戴口罩。

  三、地铁站场、车辆、设施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加强地铁站场、列车及设施的环境卫生保洁消毒。重点针对车厢、候车厅月台、商业街铺、坐椅、售票厅、洗手间、自动扶梯扶手、电梯按钮、自助设施、垃圾桶等公共区域部位,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整治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二)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可用高效消毒剂和方法,包括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进行空气喷雾消毒。

  2.扶手、门把手、座椅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3.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四、加强地铁站场和列车、区间隧道的通风换气

  (一)首选自然通风,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每周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2.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管。

  3.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特别是空调通风系统风机房、回风口可采用加装紫外线灯等消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并保证有效运行。

  4.每日各站点投入运营前和停止运营后30~60分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持运行。

  5.所有排风均需直接排到室外。

附件4

  深圳市接种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接种场所要求

  (一)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安装通风设备。上、下午开诊结束后无人时使用紫外线或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有人条件下,可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至少2次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物体表面(桌椅、门把手、电脑键盘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消毒。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进出口处、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三)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二、预防接种人员防护

  (一)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应暂离岗位,主动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须进行手卫生,口罩脏污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接种等重点岗位人员对每一位受种者实施服务前做好手卫生,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三、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

  (一)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接受服务整个过程均须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二)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时须实施体温测量,询问相关健康状况。

  四、预防接种管理要求

  (一)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和APP等方式合理预约、分时段接种,建立良好的接种秩序。

  (二)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暂停组织家长课堂等聚集性活动。

  (四)如发现发热者,劝导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及时报告处置。

附件5

  深圳市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引,适用于疾病流行期间工作场所预防控制指导。

  一、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进入办公楼前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及时洗手。若发现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及通风。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规范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时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等须进行消毒。

  五、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下班后,洗手后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手机和钥匙建议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七、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八、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九、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安保人员须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办公区域,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十一、口罩摘下前,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6

  深圳市公众通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引,适用于疾病流行期间公众个人预防控制指导。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一)避免去疫情发生地。

  (二)建议假期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三)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家居及室内工作场所定期开窗保持空气流通。

  二、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一)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

  (二)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勤洗手。

  三、健康监测与就医

  (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

  (二)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四、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一)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

  (二)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三)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健康作息,健康饮食,适度运动。

  (五)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六)家庭备置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附件7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返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防控指引

  一、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居家隔离、企业设置的集中隔离区集中隔离或到政府指定的集中隔离场所隔离,隔离期限自离开疫情发生地起计算共14天,隔离期间要将自己的相关信息主动报告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工作站。

  二、不是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回来后,要主动配合社区和所在单位的调查,主动进行测体温等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三、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将情况报告所在单位。

  四、若自己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接触,或者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请主动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工作站。

  五、改善居住条件,尽可能住单人单间。

  六、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尽可能不参加聚会和大型会议。

  七、主动佩戴口罩,到医院、农贸市场、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

  八、与别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回家后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的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从医院回来尽量先洗澡,换洗衣物。

  九、注意咳嗽礼仪和手部清洁。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接触病人前后等应及时洗手。

  十、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

  十一、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清理时扎紧塑料袋口,再投放到分类垃圾桶里。

附件8

  深圳市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食材进货查验

  (一)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二)禁止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三)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二证一报告”(动物检疫证书、肉质检验证书、非洲猪瘟病毒检验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二、从业人员管理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恢复健康前不得上岗。

  (二)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三)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

  (四)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规范洗手(在洗手池上方张贴演示图)。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或通过从业人员提醒,提示就餐人员在就餐前洗手。

  (五)从疫情发生地来深或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地的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向所住(在)社区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经过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三、场所清洁消毒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二)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提倡用感应式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并确保水龙头正常工作。

  (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的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四)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每天清洁消毒。

  四、聚集活动管控

  (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在疫情流行期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主动配合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加强对店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三)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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