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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在深港澳同胞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告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22 20: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粤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安排,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深圳市已启动在深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自2021年4月22日起,在深圳的港澳同胞可通过“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预约接种。

  一、接种对象

  在广东省内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以及部分60周岁以上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港澳同胞可自愿接种。

  已参加内地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或持有内地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同胞,或在深圳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籍师生(含行政管理等岗位),免费接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同胞,可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自费接种,费用按100元/剂次收取。

  二、接种点

  全市共设置了8个“在深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点”,名单见附件。

  三、预约方式

  为稳妥有序实施接种工作,港澳同胞接种采取“网络团体预约为主、网络个人预约为辅”的方式进行预约。各定点接种点的电话预约仅适用于不具备网络条件的情况下的预约。未经预约的,原则上不提供接种服务。

  (一)网络团体预约

  由深圳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接种,通过“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港澳台同胞约疫苗-团体预约”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地点组团前往接种。

  (二)网络个人预约

  不属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接种,申请人可通过“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港澳台同胞约疫苗-个人预约”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地点前往接种。

  (三)在深圳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港澳籍师生

  与所在学校内地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纳入我市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由学校按原内地师生组织模式统一组织实施。

  四、所需证件

  接种时须携带《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参加内地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须携带有效医保参保凭证;在校师生参加团体预约接种时,须携带教师证或学生证。

  五、注意事项

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请配合接种点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程序,主动告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医护人员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期间,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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