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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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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17 17: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2019年2月21日至4月20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以下同)负责的我市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国土基金实际收入1,328.5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当年支出903.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市本级结余424.62亿元。

  二、审计评价

  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2018年土地收入超额完成,土地供应向重大产业用地和民生项目用地倾斜,政府的各项政策得以落实。但仍存在欠缴地价款、规划调整和批后监管不规范、部分支出项目计划完成率不高等需要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347,847.59万元

  4个城市更新项目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097.59万元。2宗产业用地出让后,用地单位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3,750万元。上述行为与《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不符。

  (二)产业用地规划审批和后续监管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1.市规划资源局在产业项目扩建中未严格履行规划审批职责,将达实大厦扩建项目中涉及法定图则调整的事项交由市科创委决定。项目扩建提高的容积率不符合科技园片区法定图则规定。市规划资源局的做法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不符。

  2.市科创委审批未经科学论证,审批后缺少监管,造成政府少获得产业用房2.24万平方米。上述扩建项目中,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并未按承诺全部自用,将扩建的8万平方米中的4万平方米公开招租,其中有八成建筑面积已经达成出租协议。市科创委未与该企业签订任何监管协议或承诺书等约束性文件。

  3.部分产业项目规划验收后违规改变功能,缺乏责任单位监督。市规划资源局未与各区土地监察部门建立规划验收后的监管联动机制,部分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后,内部功能改变,土地监察部门无法及时监督到位,造成违反规划的现象长期存在,城市规划要点得不到完全落实。

  4.市科创委未将1.5万平方米政府物业纳入管理,滞后21个月仍未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手续。南山区科技园微软科通大厦项目用地于2011年出让。按要求该项目8至16层和17层部分物业应贡献给政府。市科创委作为贡献物业接受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1个月仍未与科通公司达成物业交接协议。应贡献政府的约1.5万平方米物业也一直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5.创新型产业用房底数不清,部分项目未纳入平台管理,存在监管空白。审计发现创新型产业用房统计口径存在漏洞,如微软科通大厦等四个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时应贡献的共2.51万平方米创新性产业用房未纳入汇总,也未纳入平台管理,该行为与《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

  6.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未对政府物业有效监管。审计发现深圳市富比伦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将应贡献政府的0.2万平方米厂房出租。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缺乏监管,未及时接收物业造成政府资产被违规使用。

  (三)国土出让收支计划中的部分支出项目计划完成率不高

  2018年市规划资源局负责的规划国土前期费等5项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共627个项目,总体计划完成率为65.68%,其中完成率不到50%的项目共有198个,项目完成率不高。2018年第四季度集中支付金额占全年资金支付总额的58.60%,资金支付不均衡;前海管理局前期费专项资金计划完成率为70.88%,未能完成支出计划;国土基金切块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未能完成支出计划: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房屋征收项目(光明新区段)等20个项目计划完成率不到50%,其中深圳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宝安区段)等11个项目完全没有支出。

  上述行为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深圳市2018年土地出让收支的通知》(深财建〔2018〕27号)的要求不符。

  (四)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

  审计抽查市规划资源局的40个前期费项目中,9个项目的合同履约开始时间在合同签订日之前;抽查市更新整备局的课题研究项目合同时发现存在签订时间比规定延迟了七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延迟6个月等现象。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不符。

  (五)涉嫌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置不及时,闲置认定时间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28个项目土地涉嫌闲置,未及时认定和处置。前海T201-0083宗地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开发,历时32个月仍未认定是否为闲置土地。上述行为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的规定不符。

  (六)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

  1.土地整备信息管理系统各区(新区)数据录入不及时,使用效果不好。该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只录入了部分土地整备项目征收地协议,其他应启用模块基本没有录入数据,使用情况不好。各区、街道作为土地整备工作的实施主体,掌握着大量一手的土地整备业务信息数据,却未及时在市土地整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动态更新,导致市土地整备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滞后,土地整备基础数据不全面、时效性较差。上述行为与《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扩大土地整备信息平台试点应用范围的通知》(深规土〔2015〕402号)的要求不符。

  2.市规划资源局国土收款管理系统信息没有及时清理。审计发现,国土收款管理系统显示2013-2018年有1004条国土收入欠缴数据,经过各管理局逐条核实后,发现其中961条欠缴数据实际已缴款完毕。国土收款管理系统对数据信息没有及时清理和更新,无法准确反映全市历年来土地出让金欠缴信息。

  (七)前海管理局对前海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实施前的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存在事后补签临时用地合同的现象

  审计发现,前海管理局有16宗临时用地在2018年前出租,2018年补签用地合同,然后收取和追缴2014年-2019年的临时用地使用费。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符。

  (八)政府储备土地上存在附着物,长期未清理

  经筛查发现,全市36块储备地块上存在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10.21万平方米;2块储备地块既无征转收地协议,也无入库手续,附着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0.22万平方米;4块储备地块在入库后存在新增建筑物的情况。

  上述行为与《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符。

  (九)部分民生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长期得不到清理,违规用地现象持续存在

  审计发现:

  1.全市共有15宗小学和加油站未完善用地手续,其中福田区1宗,南山区5宗,宝安区4宗,龙华区4宗,大鹏新区1宗。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不符。

  2.全市有13宗加油站用地到期未收回,其中福田区2宗,南山区8宗,前海合作区1宗,罗湖区1宗,盐田区1宗。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不符。

  3.全市有57宗小学用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其中南山区3宗,宝安区12宗,龙华区5宗,龙岗区26宗,坪山区4宗,光明区6宗,大鹏新区1宗;全市有85宗加油站用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其中南山区6宗,盐田区1宗,宝安区39宗,龙岗区25宗,龙华区4宗,坪山区2宗,光明区6宗,大鹏新区2宗。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符。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和福田、罗湖、南山区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条款,依法处理。

  关于产业用地规划审批和后续监管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应严格履行法定图则审批职责,同各区土地监察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强化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后的监管;市科创委应履行监管责任,与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及时收回贡献产业用房,并纳入统一公开的管理体系;市发改委应及时细化并完善《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的考核机制;宝安区政府应及时收缴富比伦公司的违约收入,落实管理责任。

  关于国土出让收支计划中的部分支出项目计划完成率不高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前海管理局应强化主体责任和主管职责,提高各专项资金计划执行进度;市发改委应对进展缓慢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项目稽查和后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推进项目进展。

  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更新整备局应严格合同管理。

  关于涉嫌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置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和前海管理局应高度重视,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土地闲置认定和处置的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关于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更新整备局应重视信息系统的管理,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关于前海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事后补签合同的问题,要求前海管理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杜绝占用临时用地的行为。

  关于政府储备土地上存在附着物,长期未清理的问题,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及时予以处理;各区政府及时梳理储备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地上遗留的经济关系应及时清理,完善手续。

  关于小学和加油站用地手续不完善,长期未清理,违规用地现象持续的问题,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及各区政府依照法规尽快完善相关小学和加油站用地的合法用地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问题,福田区一宗城市更新用地因合同纠纷处于诉讼阶段,等待法院判决;罗湖区二宗城市更新用地已补缴地价,另一宗未按期补缴,区政府已启动解除合同程序;南山区政府出让的两宗产业用地,一宗已收缴地价17.71亿元,另一宗仍未按期补缴。区政府已根据出让合同条款,启动收地程序。

  关于产业用地规划审批和后续监管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修订法规,取消了法定图则中关于贡献率的条款,按照市政府统一政策执行,与各区土地监察部门建立了审批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代拟起草了《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加强监督核查;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完善了上述考核方案,完善了评估机制;宝安区政府也对违规占用政府物业的企业进行约谈和整改,对厂房清空并恢复原状,并追缴了违法所得及物业占用费。

  关于国土出让收支计划中的部分支出项目计划完成率不高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每月通报支出进度,督促各单位推进项目执行;前海管理局将资金计划分解落实到月份,并安排人员全面跟踪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后期将按我市预算考核各重大节点要求,统筹预算资金支出,确保预算资金落实到项目,以提高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已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

  关于涉嫌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各区政府根据地块分类,正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前海管理局完成闲置土地认定及处置方案,经审议通过,处置工作已在推进中。

  关于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对原系统中不真实的数据进行了分类清理,同时结合近年来陆续出台的“强区放权”法规,启动信息平台的优化完善工作。

  关于前海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事后补签合同的问题,前海管理局开展了临时用地的审批、台账建立、批后监管等工作。

  关于政府储备土地上附着物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对问题地块分类核查,报送各区政府,完善手续、按期清理。

  关于小学和加油站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将属于原村办小学的土地遗留问题纳入各区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优先安排,其余学校将根据各区政府确定的方案推进整改,同时组织各管理局对加油站规划用地情况进行逐一梳理,结合梳理结果提出了分类处理建议,目前正在逐宗开展整改工作。

深圳市审计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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