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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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街道焦坑支流挡土墙应急加固工程及甘坑河挡墙修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3-07-1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工程概况

  布吉街道焦坑支流挡土墙应急加固工程及甘坑河挡墙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毛石挡土墙,新建混凝土挡土墙及金属栏杆。根据区发改局《关于下达丁山河西湖苑段右岸水毁工程等56个河道堤防抢险救灾工程龙岗区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深龙发改〔2009608号),上述工程计划总投资分别为155万元、9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贷。

  该工程建设及报审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平台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分别为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分别为104.60万元、62.53万元。上述工开工日期为2009年5月,竣工日期为20096月,经建设、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工程结算经布吉街道办、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审造价为1 971 225.82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1 952 548.92元,核减造价18 676.90元,核减率为0.9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焦坑支流挡土墙应急加固工程建设资金104万元、甘坑河挡墙修复工程建设资金65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对本项目实施建设及管理,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完整,能够反映本项目的建设过程。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18 676.90元。主要原因是送审结算书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及套价有误。

  ()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直至20119, 布吉街道办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我局审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多计工程造价18 676.9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18 676.90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1 952 548.92元进行结算。

  ()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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