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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9 14: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认真谋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作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组建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我市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定期书面“述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加强单位自身建设和日常业务管理。一是健全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局长刘佳晨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王卓民同志具体负责分管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局办公室统筹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指定专人担任法治专员,各业务处室与局属单位密切配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探索举办全局双月学法活动,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培训,学习《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全局公务员按要求在学法平台参加了公务员人员学法考试,成绩全部达标。三是完善、确立单位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局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规定》等局内制度文件;确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领域提供法律建议,大大加强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约束,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

  我局在各项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业务实施中,重视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各项决策和履职行为规范合法。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05号令),2021年我局印发了《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深政数规〔2021〕1 号),已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加强合同审查管理。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律顾问对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12月份,累计审查各类合同120份。三是推进数据立法工作。出台全国首部综合性数据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率先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以及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四是加强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规范管理。印发《深圳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各项标准,并对案卷内相关法律文书归档、案卷装订、编目等组织抽查评审,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数据驱动,科技抗疫,全面加强疫情防控

  一是做好内部防控。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推广使用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做好机关防控物资管理和使用等后勤保障。二是防控平台持续优化提升。截至当前,深i您自主申报用户总量为3,408.19万人,累计用户访问88.42亿次,累计亮码21.35亿次,累计扫码2,506.23万次。组织开发一码通(集中隔离风险管理模块),实现对隔离人员从入住登记到解除隔离全过程流程管理,已覆盖我市在用全部107家隔离点15,563间隔离房间,得到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检查组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组织编制国际酒店一体化平台总体架构建设工作方案,配合编制技术方案,推动国际酒店运营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三是数据支撑作用持续深化。开展疫情防控多维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综合性指挥平台提供数据底座。建立省、市、区三级疫情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全市191类疫情数据累计交换量76亿条,平均每日交换量1,300万条。在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网站累计发布疫情数据开放专题14个数据集(接口),数据4,203条,被下载17,700次,被浏览312,061次,数据接口被调用633,747次,为公众提供权威的、最新的、准确的数据。

  (四)深化改革,持续创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我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指尖服务”更加优化。印发“i深圳”运营管理办法,完善运管机制。“i深圳”APP已接入3个中直单位、43个市级单位和10个区级单位的8000余项服务,累计下载数超2100万、注册用户数超1500万,公众号全年预计发布转载全市重要信息4600余条,视频号全年预计发布信息500条、推流直播37场,新增“暖心派”英语新闻、“夜读”等固定栏目,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9.94%“最多跑一次”、91.74%“不见面审批”、89.44%“全流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99.29%“零跑动”办理。今年新增“无感申办(秒报)”209项、“秒批”336项、“秒报秒批一体化”107项、“免证办”300项,推出“一件事一次办”2072个。在福田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出告知承诺事项66个。上线深圳政府在线法、日、韩等多语种版网站,成为深圳对外政务信息共享和“一站式”对外政务服务新平台。上线3270个跨城通办事项,涵盖穗珠莞等9市。我市自助服务终端部署至东莞、汕尾,支持跨城自助办理深圳182项事项。与江西赣州、湖北黄冈、河南濮阳、山东聊城等地市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探索“政银合作”,超1400台金融机构自助终端已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查询量超18万次。三是事项管理全面规范。与市司法局、市委编办联合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全面规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承接省级委托、下放事项133项,调整权责清单533项,完成300项高频事项表单溯源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度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的各项迎评工作。四是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进。市电子证照系统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已上线689种电子证照目录,涉及4529个事项签发电子证照约8737万次,支持调用广东省2511种6亿张电子证照。成功举办“全国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研讨会”。五是便民热线稳步优化整合。推进各类政务热线优化整合归并至12345,今年完成36条热线整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接听”。截至2021年11月,12345热线平台累计服务量1960.45万人次,人工接听量784.92万,接通率94.09%,咨询即时应答率96.08%,受话满意率98.12%。。

  (五)广开渠道,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自觉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的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38件,其中绝大部分主办件、承办件、分办件办理评价为满意,汇办意见全部按时反馈主办单位。相关建议和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数据立法、政务数据共享等,我局均在工作中予以转化落实。二是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依托广东省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2021年深圳政务服务好评率超99.9%,差评整改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复议监督和司法监督。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法治学习和宣传推广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当前学习方式形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开会传达、文件学习、普法宣讲等形式,亦未对学习成效进行有效检验;数字政府对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法治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实施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凝心聚力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改革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加快推动数据立法落地实施。基于《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制定配套法规制度框架,科学规划推进步骤,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数据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在2021年普法宣传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将传统普法方式和新媒体普法技术相结合,将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法规内容相结合,充分发挥“i深圳”、政府在线、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申请公开业务纳入公务员法治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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