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罗湖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罗湖区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26 09: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罗湖区水务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学习宣贯的法律法规规章

普法形式

普法对象

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领导干部、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

局内工作人员

办公室

2

开展干部宣传教育,利用普法讲座和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局内工作人员

办公室

3

通过相关文书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

社会公众

水政监察大队、行政审批科(法制科)

4

在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中进行普法宣传

社会公众

水政监察大队

5

安全生产会议、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律法规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

局内工作人员

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

6

12.4宪法宣传日等公共法治宣传活动

局内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

7

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

社会公众

各科室

8

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

社会公众

办公室

9

进社区摆展台,工作人员发放普法资料

社会公众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水政监察大队、水务科

10

施工工地现场普法、送法上门

社会公众

水政监察大队

11

局会议审定的行政行为主要依据

印发宣传资料、上党课学习、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等

局内工作人员

办公室、局党务

罗湖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26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