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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03-2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我委继续以“改革年”为主题,面对转型发展,谋划长效机制,推动深度城市化进程,全面统筹推进规划国土海洋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主动走出去,以社区规划师为抓手,密切联系群众,将相关政策和技术主动送到社区手中。2012年以来,全委280多名干部挂点290多个社区,收集基层诉求近700项,为社区解决问题近500项,凤凰社区土地入市就是典型案例。开展窗口治理行动,通过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等多种方式,查摆了八大类问题,明确了窗口服务整改方向,提升了窗口服务水平。积极请上来,通过召开座谈会、市委督导组“病历本”等渠道,反复征求“四风”方面意见建议,从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建议275条次。查摆“四风”问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查摆了全委系统、委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一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整改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有整改、有成效。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三公”经费同比大幅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20%,因公出国费用减少5%,公车运维费用减少10%。完成办公场所超标使用的全面整改,全面停止黄标公务车辆使用。积极建章立制。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确立50项重点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效率。出台我委会议规则,优化前期费管理,精简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跨部门协同办理、重大项目审批流程优化、集中审批城市更新业务、网上办事大厅证照共享等做法,提升了审批效率。   (二)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突出市场化,土改取得重大突破。一年来,我市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果,得到部省市的高度评价。尤其是1+6文件的实施,高度契合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市场化改革上又向前迈了一步。首宗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成功入市,引起了境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本属于城市化过程中权属不清、手续不全的历史遗留用地,通过政策创新得以入市交易,为全国实现土地同价同权、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有益的尝试。产业用地供需平台正式启动。针对产业用地准入条件指向性强、竞争性不足等弊端,供需平台通过市场机制,使产业用地供给与需求实现高效链接。目前已陆续推出26宗产业用地,推动了产业用地供应模式的重大创新。城市更新量质并进。全力推动项目实施,2013年签订更新项目土地合同62项,出让用地2平方公里,新开工项目49项。城市更新实际投资额达365.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的比重持续上升,分别为14.6%和35%。同时,积极探索旧工业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模式,罗湖区艺展中心等9个旧工业区及大鹏较场尾村被列为首批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土地整备全面铺开。出台了《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1-2015),科学规划计划。土地整备投融资平台运行良好,全年拨付整备资金49.98亿,整备完成18.23平方公里用地,为华为科技城等一批重点项目提供空间保障。南布社区“整村统筹”试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运用市场手段成功竞得企业的一块土地使用权,组织推动清理违法侵占国有储备土地14.36平方公里。   二是突出规范化,制定了一批政策。完善体系、建章立制。修订出台了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新版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制定出台了生态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正在推动出台海域管理条例、城市更新条例、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收地补偿的若干规定、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暂行规定。解决问题、制定规则。制定出台优化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暂行措施、建筑设计管理规定;正在推动出台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的暂行措施、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办法等,解决了一批经济社会的热点问题。   (三)持续提升城市空间质量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丰富。把生态线上升到生态文明基本空间制度的高度,公布了生态线优化调整方案,优化了生态线的空间布局。完成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其中新增耕地1.8万亩,为划定新一版基本农田落实了空间。深化国际低碳城规划,推进绿色交通规划建设,推进后海中心、蛇口、北站商务核心区的低碳试点规划,成功举办光明论坛,推动光明、坪山低碳新城建设从探索走向实践。完成光明、松子坑、罗田、观澜四个郊野公园的规划审批工作。编制了梧桐山、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质量更高。积极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强化中心城区土地总规与城市规划的深度融合。优化法定图则制度,全年审批通过法定图则13项。高水平完成前海、龙华、大鹏、宝安、大空港等综合规划和援建的新疆喀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高水准编制深圳湾超级总部、留仙洞、坝光等重点片区详细规划,开展社会建设空间策略研究,其中前海综合规划获市金牛奖和省城乡规划一等奖。强化深港边界地区的规划统筹功能,完成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大纲图及公众咨询,加强深莞惠城市规划信息共享,积极推动“二线关”规划、土地整合。   海洋利用管理更深入。完善海洋规划管理体系,开展我市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推进沙滩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大空港海域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保障重点项目用海需求,积极推动坝光海域功能调整工作和坝光新兴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服务和协调,保障地铁11号线高架跨海桥、东部海堤重修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海洋环境基础调查,有序开展内伶仃岛、小铲岛生态整治修复工作,组织开展深圳湾环境综合治理策略研究工作。提升海洋科技信息水平,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控系统集成工作和海洋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实现数据应用与共享;开通国家数字海洋深圳独立节点,加快海洋观测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保障力度更大。全年共招拍挂出让用地49宗,面积166.35公顷;全年实际土地出让收入413亿元(不包括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其中城市更新94.72亿元;落实25项重大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全年新出让产业用地中九成用于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简化程序,提前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的1.5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土地作价出资取得新成效,总金额达245.46亿元;工业楼宇转让步入规范;积极开展重点产业片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完成109宗闲置土地处置,面积255公顷,收取土地闲置费1.37亿元。   城市空间品质更优。塑造城市特色,积极推进水晶岛规划设计,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开工建设;推进坪山文化综合体、平安金融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筑设计招投标及后续服务工作;成功举办第五届双城双年展,以大事件带动城市旧区活化;《趣城?深圳美丽都市计划》获省城乡规划一等奖;加强优秀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管理规定》、《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评估标准》制定工作等。丰富民生项目,完成《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台账(一期)》、《深圳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及设计导则》;完成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7、9、11号线等轨道规划建设以及粤赣城际线工作,开展深圳坪山站、平湖、机场T4航站楼详细规划;加快推进我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开展地名普查、现状道路桥梁名称梳理、地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   (四)稳步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出台我市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编制并发布2013年度住房建设计划,提出年度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在基本实现全年房价调控目标的同时,房地产业仍然是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了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曝光327宗中介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解决了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等一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查违工作。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加大督察督办,实施责任区制度,深化警示约谈制度,社会各界进一步凝聚了共识。狠抓重大案件查处,严格遏制新增,推动部、市卫片执法检查及违法用地整改。全年开展各类整治行动7487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03.39万平方米,进一步稳固了不断明显好转的工作局面。夯实历史遗留违建处理试点工作实施基础,完善处理系统开发和违法建筑“一张图”建设,推进处理思路创新和疏导政策出台。   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深入实行海监“网格化”管理,开展西部海域违法倾废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深圳湾非法捕捞,出动执法1600余人次,共查扣各类“三无”船舶293艘,确保了海域使用和渔业生产秩序。   强化地质环境工作。联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举办“深圳市地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组织排查全市边坡隐患4423处,印发实施了《深圳市2013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推动了199处边坡隐患治理,积极推动配合市政交通处制定《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城市安全。《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获批,协调解决了轨道、道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矿产压覆问题。积极配合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和对外开放。   强化地籍测绘信息工作。夯实土地改革基础,拟定了我市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报市政府,为全面推进土地总登记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地籍信息化顶层设计,深化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升级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功能,实现我委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应用全覆盖;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开展规划国土业务数据的整合、清理;拓展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不断加强测绘管理,积极开展“天地图·深圳”建设,我委“城市地理信息技术应用”项目获世界地理信息杰出(应用)奖”;厘清了产权档案管理权责,稳步开展档案服务工作。   推进组织人事和廉政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组织干部参加全国、省、市各级专题培训120多批次。推进我委各事业单位改革,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建完成。完善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建设廉洁城市专项行动;以“刑事诉讼法”为主题,举办系列廉政教育活动20余场次;积极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为期三年的第一轮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新一轮汕尾陆丰市东山村扶贫双到工作。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城市发展阶段已经变了,但我们的制度体系还不匹配;我们的现实问题越来越复杂,但我们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还亟待提升;我们的廉政形势越来越严峻,但我们的思想作风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系统思考,统筹谋划,积极应对。   二、2014年工作计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海洋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为我们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国家实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对深圳而言就是加快推进深度城市化,实现质量、结构、效益并重的城市发展。2014年,我委将以改革为统领,深化规划国土海洋各项改革事业。   (一)抓改革,构建体系   一是土地改革。夯实确权基础,加快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相关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做好准备,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地铁空间开发和确权登记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深入推进1+6文件实施,在原农村工业用地入市的基础上扩大入市范围,出台原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相关政策;健全产业用地供应的市场机制,加强产业用地竞争性,实现我市产业用地一律通过供需平台供应。同时,继续推动土地作价出资工作,以前海为重点,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机制,并探索引入政府特别股的产业用地出让制度。   二是规划管理。进一步推动规划管理制度梳理和完善工作,围绕“简化规划体系、完善法定图则制度、优化规划审批制度”等重点内容,加快制订相关政策和规则。启动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制度优化调整。   三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打通全委业务链条,重点开展容积率、地价挂钩机制研究,加快各项业务融合。优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流程,简化其他管理部门捆绑到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事项。启动市政工程电子报建(一期)工作,实现报建、审批、归档一体化管理。继续推动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建立项目编码制度,重点实现申请人证照及材料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二)抓统筹,美丽深圳   统筹空间规划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机制,促进中心城区土地总规与城市规划的高度衔接;创新年度计划管理机制,优化全市存量土地使用空间布局;促进城市集聚,高水平推进后海、深圳湾、香蜜湖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深化深港、深广惠合作,加快推进落马洲河套等边境地区合作开发,完善落马洲河套地区综合规划研究;深化社会建设空间策略研究,加快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台账,完善轨道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促进人性化、均衡化、多元化、特色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市魅力,深化趣城项目实施,开展组团特色分区城市设计研究;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生态线专项调查为基础,初步摸清生态线内自然资源现状,以我市基本农田、耕地范围为试点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统筹陆海资源管理。实施湾区经济战略,以248公里的海岸带为载体,推进深圳湾总部基地和大鹏半岛的规划建设,加快打造高质量的滨海产业集群。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积极争取更大的海域使用审批自主权。完善海洋管理法规体系,通过推进宏观发展战略、三大涉海规划以及专项规划,构建三级规划体系。提升城市亲水特性,将更多海洋元素纳入规划设计中,制订沙滩利用规划,开展深圳湾滨水生活空间的城市设计,高质量预报我市海水浴场环境状况。推进海洋信息化建设,加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力度,推进海洋信息综合管理控制平台建设,搭建海洋公众服务与管理决策信息平台。   (三)抓存量,两手都要硬   城市更新。2014年,继续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力争实现土地供应200公顷的目标。一是政策创新,研究制定地价评估等相关操作规程,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利益平衡机制,继续推动《城市更新条例》的拟订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计划,推行差异化的更新策略,优先安排产业转型项目、民生项目、重点片区更新项目、原特区外更新项目的实施;三是深入开展旧工业区以综合整治为主的城市更新,在总结9个旧工业区项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启动一批旧工业综合整治项目,实现常态化、持续化;四是积极倡导“微更新”,推动较场尾片区的综合整治,为片区原生态环境注入新的活力。   土地整备。2014年力争整备完成18平方公里用地。一是优化管理,科学编制201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信息化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二是着眼长效,强化土地整备资金监督和管理,优化土地整备投融资平台,整合融资模式,加强风险管控,提高投融资平台可持续运作能力;三是建章立制,围绕土地整备的补偿标准、留用地划定、安置房管理、引入市场主体、遗留问题清理等进行政策创新,完善政策体系。   (四)抓管理,严格执法   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一是在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加快构建符合深圳实际的长效调控机制,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三层级住房政策框架。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与预判,强化住房计划的统筹引导功能,提升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水平。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巡查制度,开展联合监管规范化试点工作,将市场监管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提升房地产市场规范化水平。   强化规划土地执法。按照两部委整治“小产权房”通知要求,落实“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 精神。继续深化查违共同责任,推动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出台实施。开展部、市卫片执法等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日常巡查防控,着重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加快解决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开展疏导政策研究,落实分类查处,探索保障性住房、产业配套等违建处理办法。   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继续落实海监“网格化”管理制度和“三巡”制度,实现海域海岛全覆盖监管,加强非法围填海等易发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渔业执法监管,围绕深圳湾非法捕捞、打击“电炸毒”、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四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公安、边防等部门共同治理,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五)抓基础,保障发展   推进测绘信息工作,加强地理国情监测,全力推进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测绘行业规范管理;围绕“数字深圳”建设,进一步开展新技术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平台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加强信息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数据中心的建设。   推进地质环境工作,组织落实2014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开展约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边坡治理;制订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我市海水入侵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大非法采矿查处力度,完善矿山治理的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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