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宝安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决策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民政惠民”的工作理念,在区委、区政府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的战略目标和“422133”工作主框架指导下,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了“民政力量”。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绩
2022年,全区民政系统集体和个人屡创佳绩,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区社会福利中心保育部(现儿童福利部)特护班获评“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费英英同志继党的十九大以来,再次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是宝安区党员唯一代表;养老护理骨干钟永萍同志获评2022年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是宝安民政系统唯一获得者;养老护理骨干彭淑芳同志获评2022年宝安区十大“美丽母亲”称号。
2022年,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推进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受助人员智慧安置服务与管理系统,切实提升救助管理安全运行水平;创新开展智慧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国家智能社区治理特色基地;深化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固兴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全省优秀居民公约”,海旺社区被评为全市“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社区”;全市单体建筑床位数最多的区级养老院春晖苑施工接近尾声并启动运营方案编制,全区已建成11家养老机构、63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5家星光老年之家、38家长者饭堂,养老床位数达3439张,占全市总数的1/4,数量居全市第一;印发《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我区养老服务;制发《宝安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4年)》,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发动10家社会组织与广西环江、都安、大化原深度贫困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推动石岩街道社工站专业化发展,石岩街道社工站被评为市级优秀社工站;提出并实施“微慈善”救助,发挥“小切口大作用”;慈善微电影《金婚》荣获2022中国公益映像节最佳微电影奖;深圳市宝安区慈善文化进校园工程荣获第六届鹏城慈善奖“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奖;举行以“践行生态理念、续写生命篇章”为主题的宝安区第六届生态葬公益活动;福利中心新址迁建、区宝山园殡葬业务配套用房等重点工程项目稳步推进。
二、2022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服务能力
一是聚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构建“局机关党委领学、六个支部践学、全体党员群众参学”的“1+6+N”学习模式,2022年共开展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和专题学习62次,参与学习讨论120余人次。二是聚力加强“规范化”党组织建设。组织6个党支部开展集中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和党务干部聚焦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聚力加强“效能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费英英同志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钟永萍同志获评2022年“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河源龙川和广西都安、大化、环江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四是聚力加强“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开展民政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等系列活动,通过专题党课、警示案例剖析、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把党内组织生活与廉洁教育有机结合。五是聚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建党员服务队,深入新安、西乡街道10个老龄化突出社区开展“服务+指导”,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与河源市龙母镇永光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七一”慰问活动,为永光村老党员、困难党员送去慰问物资。
(二)落实落细举措,全力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扛起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全力部署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二是从严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全封闭式管理,推广机构“四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及物资进入,有效落实核酸、疫苗、白名单、团体码工作。三是加强专项检查督导。成立专项检查组持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各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开展滚动式现场督导检查确保所有风险隐患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四是积极保障机构防疫需求。协调卫健、街道、疾控等相关部门解决各机构核酸检测需求,组织开展员工和服务对象心理疏导,设置我区养老机构返院人员隔离点解决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返院隔离问题。
(三)聚焦精准救助,着力打造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抓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为全区低保户201户463人、低保边缘户2户8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73.37万元;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共计审批救助148人31.99万元;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为在册的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人数454人,金额22.7万元;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共为188户434人补发低保金16.3995万元;强化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将全区5656名低收入家庭人口纳入监测范围,接到预警信息371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实施救助帮扶。二是强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兜底保障动态管理和数据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区摸排社区124个,共排查“六类人员”8人,已对6人开展临时救助16.38万元。2022年以来,全区新纳入低保41户98人,退出低保26户61人;新认定特困人员111人。三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目前,全区共有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4916人次,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11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77万余元。开展“两项补贴”发放资格认定工作,认定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人员4467人,完成率100%。2022年共计下发1103名新办残疾证名单、141名新进入低保名单、107名退出低保名单、111名新纳入特困名单。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共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984人次,入住401人次,在站服务24440人天次;救助困境未成年人82人次,入住71人次,在站服务1212人天次;定点医院确认救治流浪乞讨病人16794人次,支付全区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费用1402.55万元;从康宁医院接回精神病人34人次;外出流动简易救助1430人次,发放物资13378件;帮助142人寻到亲属或核实户籍;护送特殊受助人员返乡43人次。建立完善区、街道“1+10”安置模式,区救助站和10个街道临时庇护点联动救助,有效降低了这类人员的疫情传播风险。五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智慧安置服务与管理系统。利用深圳科技优势,强化技防力量,探索建立受助人员智慧安置服务与管理系统,提升救助管理安全运行水平,推进4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同时与航城街道联系,协助31名落户安置人员完成特困认定,协助1名落户安置人员完成低保认定工作。
(四)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
一是创新开展智慧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国家智能社区治理特色基地”。建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挂帅、3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基地领导小组,健全基地工作月报制度。选定安乐等3个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合力加快搭建“AI+公共服务”“AI+居民自治”等智慧应用场景,推进“支部建在小区上”,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能智慧社区”。二是深入开展社区优化调整研究,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全面调研摸底各街道各社区规模设置及运作情况,创造性制定社区管理难度测算指标系数并进行排名研判,综合考虑社区民意、管理人口、管辖面积、管理难度、历史沿革、集体产权和利益联结状况、财政投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全区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牵头组织排查类似“插花地”情形、“三不管”事项,消灭管理空白。三是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居民自治机制。有效发挥居委会组织动员群众机制作用。推动140个居民议事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全区140个居务监督委员会、8117名法定居民代表不定期召开议事监督会议,对社区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协商和监督。分批联审社区“两委”人选。组织修订《居民公约》并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固兴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全省优秀居民公约”。深入实施“居务公开”。四是推动构建多层次、多主体、多联动的基层议事协商模式。下发《基层议事协商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基层街道和社区社会公众参与、多方联动议事协商,激发社区居民参与活力。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五是夯实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155家“星光老年之家”安全管理无事故。深入实施社区公益服务,下拨专项资金221.2万元,平均每月参加志愿服务人数126人。完成442名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和补助对象资格认定。开展“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海旺社区被评为全市“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社区”。强力推进桃源社区转型发展,制定印发《桃源社区转型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社区家园网+社区服务”,“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录入率达100%。六是切实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推进城市“平安边界”建设。牵头制定《宝安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方案》,稳妥完成宝安区与南山区、龙华区、光明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我区10个街道界线联检;加强行政区域界线专业化日常巡查维护,完善勘界资料建档,实现行政区划矢量图数字化管理。七是加强社区“民生微实事”监管,解决群众身边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开通绿色通道,指导督促各街道加快实施社区“民生微实事”,大力推进实施社区疫情防控物资购置、生活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等一大批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全区10个街道124个社区总投资2.48亿元,年内共立项实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2616个,包括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三大类”,倾力打造美好社区家园共同体。
(五)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老有颐养
一是加快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区全年新增街道长者服务中心5家,新建或升级长者服务站点14家。全区建有63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让老年人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助餐配餐、辅具租赁、家庭喘息、照护培训等普惠性养老服务。二是扶持社区养老设施健康发展。印发《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深宝规[2022]8号),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我区养老服务,规范政府资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行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考核,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资助条件的43家运营机构给予年度运营资助950万元,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租金资助条件的9家运营机构给予租金资助98.06万元,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费资助的12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建设经费资助合计574.34元,三项合计1622.4万元。对2021年新建长者饭堂进行认定评审,认定新增长者饭堂8家,发放长者饭堂补贴18万元。三是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制发《宝安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4年)》,在新安街道海裕社区、西乡街道福中福社区2个老龄化社区试点,依托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现有服务资源,形成“1平台+3服务”工作框架,整合现有养老、医疗服务资源,加快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医养结合模式。四是推动智慧养老发展。做好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验收,在区级、街道、社区和机构推广应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智慧养老社区”公益项目,在新安街道海裕社区引进一批养老服务智能设备。五是做好养老相关补贴审批和发放。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5573.17万元,惠及24.59万人次;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270万元,惠及8646人次;发放高层次人才父母居家养老服务补助34.49万元,惠及1831人次。六是做好“家庭护老者”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宝安区“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和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分解表》,开展“家庭护老者培训”线下培训,累计培训1400人。七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养老机构为主要阵地,举办80余次现场宣传活动,覆盖千余名老人,发放折页等宣传品5000余份,滚动播放电子屏40余个,结合线上渠道,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80余次,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推送100余条防诈信息。并在《宝安日报》等传统媒体进行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
(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完善儿童福利体系
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区组织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微心愿”征集活动;组织开展“深爱老小·民圳暖心”关爱老年人和儿童十大行动。三是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年为困境儿童发放总金额约为63.937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2432元/人/月提高到2454元/人/月,每月按时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开展“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在校孤儿开展助学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今年符合认定助学人员2人。2022年至今,共救助困境儿童82人次,开展项目活动149场,探访慰问困境儿童家庭109场次,开展心理辅导91场,成功协助20名困境儿童返回原籍,完成全区429名困境儿童家庭走访慰问。四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2022年8月16日宝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加强工作会商和专题协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向街道和市民发放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手册3万余张,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发放宣传册1万余张。推动124个社区挂牌成立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点。组织开展2022年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五是开展全区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各街道困境儿童数据形成了《深圳市宝安区困境儿童名单》(531名),各街道办排查组开展入户核查,指导各街道落实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六是做好收养登记相关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孤弃儿童情况,切实做好孤弃儿童保障工作;做好群众关于收养政策咨询的相关解答工作;解除收养2宗。七是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区民政局等16部门联合名义发文。
(七)多方协同合作,助力慈善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冠名慈善基金工作。畅通救助渠道,让冠名慈善基金用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提高帮扶项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冠名慈善基金的辅助社会救助功能。全区累计成立118家冠名慈善基金,募集金额5758.1328万元;现存92家冠名慈善基金募集金额4674.9978万元。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慈善捐赠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慈善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心理疏导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慈善捐赠后续工作。要求各慈善组织建立高效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慈善活动的公信力。2022年区慈善会共接收抗击疫情捐款总计832.32万元,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精准抗疫。三是丰富宝安特色公益慈善品牌建设,提升慈善影响力。不断总结和推进公益项目实施,区慈善会举办第五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项目进度汇报会暨项目管理培训;推动慈善空间建设,打造了“知友慈善关爱空间”和“宝安区未成年人保护慈善关爱空间”;持续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益项目实施,召开小学生眼健康关爱项目工作推进会;通过宝安日报社和宝安区融媒体中心启动慈善人物访谈,传递公益慈善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慈善氛围;制作了微电影《焦点》;开展合力慈善,构建多元救助新格局,对全区重点困难群体进行精准帮扶和关爱慰问。四是凝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先后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赴河源龙川、广西环江、河南南阳等地考察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区慈善会组织爱心企业海南女娲新特药有限公司为龙川县捐赠2万盒价值269万元的药品;出资350万元,资助龙川县龙母镇永光村新建永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助龙川县鹤市镇芝野村主干道拓宽等项目;赴广西环江第二高级中学考察,由宝安区慈善会出资400万元,建设宝安慈善体艺楼项目;赴河南省南阳市考察慈善捐助项目,资助因2021年受水灾影响的南阳市十中教学楼项目;协调宝安区慈善会副会长黄尔春通过宝安区慈善会向西门村捐资500万多元,助力家乡美丽乡村建设。
(八)提高专业化能力,切实提升社工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落实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推动落实街道完成自行采购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相关工作。优化调整社工岗位,社工项目评估,按照新标准落实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整体打包费。推动印发《宝安区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完善我区社工项目操作细则,实现了社工项目的闭环管理。二是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有关工作。开展“双百社工”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等工作;每月开展督导工作,做好督导相关记录,指导社工站(点)开展工作,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的需求;完成“双百工程”年度考核工作。三是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工作及社工服务项目监管。完成宝安区扶贫协作驻广西都安、大化社工站项目和宝安区石岩街道社工站项目的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街道、各社工机构根据评估通知要求做好社工项目评估材料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社工机构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及指导,做好社工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四是有序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标、合同管理和经费核拨工作。完成50个社工岗位招标工作,完成232个社工岗位的合同签订工作,核拨政府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共计3650万元。五是指导社工及机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服务。指导社工机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宝安区民政局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社工团队,为我区养老机构封闭区域内有需求的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提供疫情防控各类心理疏导和支持服务。六是指导推进我区社会工作改革试点-石岩街道社工站工作。石岩街道社工站被评为市级优秀社工站,推动石岩街道社工站专业化发展,指导社工站做好民生保障服务。
(九)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优化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流程。2022年线上业务审批6472件,处理业务咨询约5000余件,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3家,其中社团9家、民非14家,办理变更登记89家,办理注销登记39家。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2022年度共走访检查社会组织80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全区1031家社会组织2021年度报告审查工作。本年度应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有1139家,实际报送1031家,审查通过1012家,未通过19家,未报送108家,社会组织参报率达到了90.5%,年报合格率98%。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了5次执法抽查工作,对5个抽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开展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行动。四是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评估机构专家初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局网站公示、局长办公会最终审定5A等级社会组织7家、4A等级社会组织5家、3A等级社会组织4家。五是积极发挥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作用。培育孵化社会组织10家;受理社会组织登记、年度报告等各类业务咨询2800余次;对2家在办公场地面临困难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办公、会议、培训场地及后勤保障管理等服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及主题活动16场;开展各类专家服务28场次。六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75次,参与学习党员2279人次。开展学习党章、党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各类学习活动508次。按时按质完成39个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深入实施开展党建“源头工程”,召开宝安区社会组织廉洁合规建设工作会议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组建“宝安区社会组织党员先锋队”,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十)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全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2022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9970宗,其中,结婚登记11669对,离婚登记3386对,离婚登记申请4416对,补发婚姻登记证495宗,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3份。登记工作无违法、无错漏,登记合格率100%;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021年6月至今,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1857宗,其中,跨省业务6784对,居全市各区首位;实现新办婚姻登记档案实时电子化;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共提供婚姻家庭辅导1035例,其中,婚前辅导444对,婚姻家庭关系辅导292例,离婚劝导和调适299对;举办“婚姻幸福讲堂”公益讲座,开展“情定七夕·爱在宝安”“情浓中秋·爱在宝安”等系列宣讲活动,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婚姻文化氛围。二是全力守护“一老一小”特殊群体。落实落细入住老人和孤残儿童颐养养育和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统筹推进颐养养育兜底保障服务,推动实现从“兜得住”向“兜得好”稳步跨越。在慎终如始、科学精准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的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一老一小”颐养养育兜底保障服务。三是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统筹推进深化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行动,完善5个公益性墓园和1个骨灰堂土地审批手续;做好观澜森林公园管理线内石岩辖区6处坟墓和深埋点核查工作;重大节假日群众祭扫平安有序,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累计发送4000余条清明暂停祭扫告知短信,劝返来园祭扫群众63人,车辆30台,接听电话咨询约650次,提供代客祭扫服务16次;重阳节期间开放现场祭扫活动,累计发送约11.94万条入园防疫要求告知短信,接待拜祭市民约6631人,车辆约2197辆,劝返不符合入园防疫要求的市民8批次18人;举行以“践行生态理念、续写生命篇章”为主题的宝安区第六届生态葬公益活动。四是有序推进民政系统重大项目建设。主动跟进春晖苑工程项目,推进春晖苑运营方案编制;倒排工期锁定节点,推进落实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殡葬业务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十一)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一是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宝安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成立安全生产专班,进一步明确我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我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组织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百余次,共发现安全隐患123项,均已完成整改;做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190家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共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共3处,均已完成整改;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问题出现。三是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定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方案》、《宝安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民政领域工作研判分析,强化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流浪乞讨等6个重点工作领域监管,切实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成果,未发现有涉黑涉恶情况。四是全力做好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保密等工作。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平稳可控,无涉意识形态负面情况;规范完善信访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处置民政领域各类信访舆情事件,确保维稳工作平稳可控;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没有发生涉密事故。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党建和队伍建设方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总体方向;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队伍。
(二)疫情防控方面。继续坚持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落实防控责任,慎终如始做好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全封闭式管理,推广机构“四区”管理,继续落实核酸、疫苗、白名单、团体码工作;继续加强对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重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社会救助方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审核认定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应用金融社保卡发放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长期滞留受助人员落户安置、特困救助供养及残疾等级认定,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模式。
(四)社区建设方面。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社区治理特色基地建设,指导新安街道落实基地建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做好社区优化调整有关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强力推进桃源社区转型发展;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和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与复审工作;加强社区“民生微实事”实施管理;持续推进社区居委会能力建设、居务公开“五化”建设,发挥社区议事协商机制作用,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方面。进一步完善宝安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及春晖苑运营思路;继续推动街道敬老院体制改革;统筹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多渠道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宝安样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
(六)慈善和社工方面。持续推进慈善空间建设,做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暨2023年“深圳慈善日慈善月”,开展202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落实我区《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七)社会组织方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完成社会组织2023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领域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持续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源头工程”、党务人才培养“筑巢工程”;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作用,孵化社会组织10家以上。
(八)社会事务方面。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实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高标准深入研究、谋划推动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做好春晖苑工程收尾及启用工作,高质量推进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发展;规范殡葬设施管理,做好清明重阳节期间祭扫活动工作,推进区宝山园殡葬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方面。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民政工作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持续宣传、深挖彻查,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全力做好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