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宝安区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打造“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的目标定位,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民政惠民”工作理念,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打造“特色民政、品牌民政、文化民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拓展困难群众救助渠道,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
强化社会救助作为民生保障安全网的作用,不断健全宝安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一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工作。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组织10个街道开展交叉检查和自查,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配合完成全市2018年社会救助业务和信息公开检查,在各区评分中排名均为第一。二是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深入推进临时救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将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00元提高为1070元,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从1350元提高为1605元;为低收入居民171户416人,发放各类低保金共564.88万元。临时救助211人次,发放救助金104.59万元。与全市24家医院开通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结算服务,共救助1947人次约26.46万元。为208名外来务工家庭申请获得市慈善会大病关爱基金救助359.1万元。三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累计救助3061人次(其中未成年90人次),在站服务26391人天次;累计接收滞留安置量187人次(其中精神异常182人次),日均滞留60人次(其中精神异常42人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头“寒冬送温暖”行动185次,救助243人次,发放物资1228件;帮助336人找到亲属,护送返乡93人。共从康宁医院接回出院人员278人次;救治全区流浪乞讨病人980人次,救治费用792万元。新增33个社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咨询点,数量达124个,在全市率先实现所有社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咨询点全覆盖;吸纳五家社会组织进驻微救助项目孵化区,孵化“微救助”服务项目2个;寻亲工作做法作为典型在全省民政系统分享。
(二)建立健全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提升防灾救灾综合能力
一是做好寒冷天气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为179户低保困难家庭发放米、油、毛毯等生活物资,为低保家庭发放春节慰问金59万元。面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35人次,发放物资共3177件。二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业务培训,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新增10处共有118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三是做好汛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特别在防御台风“山竹”期间,全区开放118处室内应急避险场所,转移接收避险群众25923人,发放物资55489件。四是发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引领作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120余场,指导新安街道海裕社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区共有1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量位居全市前列。指导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宝安区防灾减灾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
(三)大力发展公益慈善,宝安慈善品牌初步形成
坚持热心公益办慈善、身体力行办慈善,制度规范办慈善、全民参与办慈善,慈善公信力不断提升。宝安区荣获第四届鹏城慈善奖全市唯一“慈善典范区”荣誉称号,慈善会张洪华会长被评为“鹏城慈善感动人物”奖。一是大力发展冠名慈善基金。新增冠名慈善基金20个,累计金额1500万元。目前我区累计发展冠名慈善基金81个。二是举办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资金1332万多元。对口帮扶龙川项目资金2200万多元,建成龙川县“宝安慈善楼”。定向资助广西大化、都安集中供水工程、贷牛还牛、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1335.34多万元。三是开展慈善百强企业认定。已认定40家慈善百强企业候选名单。四是不断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选举产生了区慈善会第三届理事会班子,实施公益慈善项目10个,举办第三届“与爱同行”慈善微跑活动。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新安街道翻身社区入选“慈善活力社区”。
(四)加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政策
坚持党政带头拥军、真情实感拥军、身体力行拥军、全民参与拥军,全面拥军氛围基本形成。一是加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组织,全区共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中心1个,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10个,复退军人服务工作联络点124个。在社会拥军联谊会富华基地启用宝安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大力开展双拥慰问和帮扶解困。安置退役士兵136名,共发放安置经费和生活补助费1634万元。为29名退役士兵办理复户,为104名退役士兵办理社保接续。投入5000多万元加强国防建设和拥军优属工作,在“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优抚对象174万元,慰问部队634万元;开展4期传统文化知识讲座,组织120名复退军人赴革命老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向驻地部队送文艺演出6场,特别是10月20日区委姚任书记亲自率队慰问深圳舰官兵,进一步深化了军地情谊。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无人机操作培训、计算机软件、企业管理、汽车驾驶等中短期专业培训课程,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培训信息采集员150人,购置采集设备240台,制作发放宣传画报1.8万张,信息采集工作正有序开展。四是积极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建立领导包案制度,细化完善重点关爱对象台账;妥善处置涉军信访问题25起,接访涉军人员68次,劝返涉军上访人员5人。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拥军。充分发挥区社会拥军联谊会的作用,指导建设富华社会化拥军基地,打造宝安社会拥军品牌,全年接待参观人员近1000人次,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30场。
(五)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机构养老。开工建设全市规模最大的示范性引领性区级公办养老院(春晖苑);探索通过公建民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行敬老院改扩建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社会福利中心被广东省民政厅命名为“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建成全市最高端民办养老院——“幸福之家”,新增养老床位501张;在全市率先成立宝安区养老服务协会。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新建2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2017年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工作,对全区16家符合条件的机构共资助499.7万元;修订《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办法》,在全国公开招标选定11家宝安区政府物业社区养老设施运营机构预先供应商。三是创新发展居家养老。举办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普及养老护理知识和实操技能,今年以来共培训500多人次;完善“高层次人才父母居家养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零跑动”;首次在全市征选10家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在新安街道海裕、海旺等社区探索建立智慧居家养老服务e站。撰写的养老服务信息稿件得到市领导批示1次,区主要领导批示2次。四是提升老年福利水平。累计办理敬老优待证12830张,其中蓝证902张、黄证2830张、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9098张。发放高龄老人津贴2340.07万元。为6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幸福老人计划”资助121家为老社会组织活动项目218项,共750万元。指导全区154个“星光老年之家”加强制度建设,资助“星光老年之家”日常管理经费 268万元。
(六)创新深化顶层设计,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
一是制定下发《宝安区社区工作职责目录清单》,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近年来全区共124个社区获得全国、省市区各级共677项荣誉称号,今年西乡街道龙腾社区被民政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安街道宝民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全年接待广西百色市、四川越西县、大连市甘井子区等5批外地省市区县学习考察团前来学习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先进经验。二是夯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完成487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身份过渡,制定出台《宝安区社区退休人员补助工作方案》,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全区社区退休人员月退休金人均月增1600元。核定全区年度社区社会管理经费8621万元。创新设立邻里文化室。在新安海旺社区、西乡龙腾社区、福永凤凰社区等试点创建社区邻里文化室,创作社区邻里之歌;组织举办第十二届“社区邻里节”,实施社区志愿公益服务。三是深入推进站务(居务)公开,修订《居民公约》。实现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完成170个居民小组换届选举,新当选170名居民小组长。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回头看”及涉离任村干部矛盾排查化解、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出台《宝安区关于落实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升打造20个特色社区的通知》,重点深入挖掘社区本土特色,不断提升特色社区建设水平。开展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居民委员会赋码信息957条,印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发放至全区140个社区居委会。四是推进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共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2064个,总投资1.5742亿元。举办2期民生微实事业务培训班。我局被南方都市报评为“南都街坊口碑榜2017年度深圳市民生微实事优秀组织单位”。五是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对宝安区行政区域界线实现三化管理:建立区界、街道界线签约委托管理机制,实现界线管理日常化;使用现代测绘技术手段,实现界线管理专业化;建立行政界线专题数据库,实现界线管理数字化。完成五年一度全省范围内第四轮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松岗街道、燕罗街道面积核算工作。解决行政区划及界线争议调处工作30余次。六是发挥社工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扶持社工和服务机构335人(次)129.29万元。举办“十年社工路,扬帆新征程”宝安社工十年服务分享联谊活动。完成44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招标工作、232个社工岗位和51个服务中心的合同续签工作。核拨政府购买岗位社工服务和服务中心运营经费7451万元。
(七)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0708宗,其中结婚登记6690对、离婚登记33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704宗,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年接听咨询电话11900余次,回复网上咨询件52件。二是推进婚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婚姻氛围。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共咨询辅导801例,其中咨询371例,调解430例,调解成功369例,成功率达85.8%。举办12场“婚姻幸福讲堂”专题讲座。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印发《婚事简办新办倡议书》,倡导文明婚俗新风。三是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按程序完成2009年-2011年婚姻登记档案移交工作,由区档案馆永久保存。完成2012年-2014年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形成电子档案,全年办理查档业务795件。
(八)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增强服务社会能力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新增登记社会组织80家(全区累计成立1190家),注销5家,变更登记347家,完成年检972家,行政处罚41家;开展社会组织扶持项目49个,扶持金额482万元;编制第六批承接政府职能社会组织目录。二是发挥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作用。培育孵化社会组织10家;受理各类业务咨询1200余次;开展学习交流活动5场,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及讲座16场。三是社会组织人才库初具规模并发挥积极作用。已有60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进入人才库,开展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专家服务39次。四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成立党支部7个,新增党员57人;承接区级党建项目5个,获得党建资助金额42.47万元;开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组织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示范党支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九)推行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儿童养治康教特色服务。办理国内收养迁户13名,7名儿童完成涉外收养交接,新发展模拟家庭1户,寄养家庭3户。在保持“巧手烘焙”、“水培种植”、“洗车”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爱心超市”、“茶艺室”职教项目。大龄孤残儿童特色职教项目“巧手烘焙”美食节活动荣获“2018年深圳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孤残儿童护理骨干参加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广东省预赛,斩获一等奖1个、三等奖2个。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荣获三等奖1个。养老护理骨干参加2018年广东省‘谷丰健康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荣获职工组团体亚军,1名骨干被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2名骨干被授予“优秀养老护理师”称号。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出台《关于加大绿色惠民殡葬建设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清明、重阳节祭扫安全有序。举办第二期节地生态葬公益活动,完善公益性墓园生态墓区建设管理,完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宝山园三期墓区工程项目建设和临时管理用房、员工宿舍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十)党建引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成立机关党委,加强支部建设,坚持党建促群团工作。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庆祝建党97周年演讲比赛等专题党建活动和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思维、大胆突破,开展扶贫扶志扶精神活动。局长黄平彪、党的十九大代表费英英到广西河池进行对口扶贫调研并进行授课交流;设立宝安区对口帮扶龙川县社工服务站(精准扶贫社工服务项目),有效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条;四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现“秒批”和“零跑动”行政服务事项各1项。五是全力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局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研究22次,印发安全工作方案近10个;与区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分别签订了《宝安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全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四类群体”消防安全培训共40场;坚持定时定期安全检查,委托第三方专业安全机构对57家民政服务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或复查,累计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610多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15份,已整改560多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选址困难
因宝安区租金日益上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机构自行租赁物业运营积极性较低,政府公配物业数量较少,无法满足新建30家的工作任务需求。
建议:修订《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办法》,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的沟通,加快公配物业接收工作。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服务资源,提高社区养老设施的利用率。
(二)区社会福利中心涉轨道建设拆迁永久安置困难
根据轨道12号线建设规划,区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1月前需腾挪清场,临时搬迁过渡时限已十分紧迫,相关临时过渡安置工作正在加紧推进。目前存在的最大困难是,虽然拆迁在即,但孤残儿童永久性安置问题仍未明确。
建议:应以“解决永久性安置为主、临时过渡安置为辅”的总思路、大方向,把解决永久性安置摆在首位。因此,建议在开展过渡性安置工作同时,明确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永久性安置问题,尽早规划选址新建,或以不少于现址占地面积(22070㎡)在现址周边可调整范围补偿回迁用地,解决永久性安置问题。
(三)婚姻登记人员配备不足
根据三定工作方案,区婚姻登记处只有2名编制,且无编外人员员额,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根据我区年婚姻登记量约10000对计算,至少需要配备10-12名婚姻登记员。
建议:协调区人事(编办)部门解决婚姻登记员核定员额问题。如无法增加员额,需要统筹调配全局工作经费,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运转。
三、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宝安区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着力“抓典型、抓经验、抓榜样”,努力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民政惠民”。
(一)机构改革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不变、机构不散、人心不乱。
(二)社会救助方面。规范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实现低收入家庭救助率达100%;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区、街道、社区救助工作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寻亲工作专家库,逐步组建专家型寻亲队伍,更高效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返家园。
(三)社区建设方面。开展邻里文化室推广、社区规模调整、提炼升级打造一批特色亮点社区、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等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养老服务方面。加快推进区公办养老院建设,开展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革试点;新建、改造一批社区养老设施,新增养老床位数200张;推进轨道12号线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推进户籍老人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工作;资助为老社会组织开展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活动。继续举办老年维权法律讲座,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
(五)社会组织方面。精心打造20个以上精品项目;选聘20名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示范党支部创建及复评活动。
(六)双拥优抚方面。加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复退军人服务机制;积极做好省市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迎检准备。
(七)慈善事业方面。举办“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新增冠名慈善基金20家,推进慈善文化进校园工程。
(八)民政服务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做到登记合格率100%。继续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婚姻调解、婚姻辅导讲座等服务。扎实推进基础养护医疗和儿童素质教育,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进福利机构“养治康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绿色惠民殡葬服务,规范公益性墓园生态墓区管理,推广树葬、花葬等生态殡葬,确保清明重阳祭扫文明安全有序。
(九)党建工作方面。坚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办公会第一议题,组织开展“建党98周年”、“普通党员上党课”等专题党建活动。继续开展民政系统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等。
(十)安全维稳、扫黑除恶和扶贫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以涉军维稳为重点,突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线索摸排,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推动设立广西河池都安县和大化县社工站,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深化龙川社工站建设,继续开展扶贫扶志扶精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