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102号建议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1 14: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医保函〔2021〕38号

李继朝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疾病预防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在汇总市卫生健康委汇办意见后,通过电话及当面拜访等方式,主动与李继朝代表沟通我市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方面开展的相关疾病预防工作情况,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探讨。在与李继朝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疾病预防相关工作情况。

  早期筛查、早诊早治是国际公认对抗重大疾病的有效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深府〔2020〕25号)等战略任务,市卫生健康委正加快推进“健康深圳行动”,制订《健康深圳行动2021—2030》,并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20个具体行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市民健康的突出问题,预防重大疾病,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人民健康为中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同时,加强重点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筛查和防治,优化筛查技术和流程,提高筛查效率和筛查覆盖面,努力提升深圳市重大疾病防治水平,降低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并力争将部分重大疾病防治项目提请市政府纳入重大公卫项目。此外,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1号)要求,目前我市正积极构建中医治未病网络,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

  (二)疾病预防医疗保障方面情况。

  国家已明确疾病的预防和提前干预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疾病的预防和提前干预主要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我市执行国家、省统一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符合国家规定的诊查和治疗相关项目均已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例如CT、胃镜、肠镜及病理检查等。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因此,国家、省暂未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三)医保个人账户支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的补充医疗保障水平,2015年我市即推出政府主导、商保经办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运行至今已有7年,我市重疾险保障范围覆盖住院及门诊。2020年9月1月,我市推出深圳专属医疗险,明确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开发专属(团体)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两个产品,保障范围不区分基本医保目录内外,且涵盖住院、门诊,其中专属(团体)医疗险总保额达到300万元,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按一次性理赔覆盖28种重大疾病。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56号)规定,允许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部分进行活化使用。因此,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均可按规定为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购买上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产品,有力促进我市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市场繁荣,同时给予广大参保人更好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障。

  上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产品主要为疾病发生或确诊时才进行补偿(理赔),经与深圳银保监局等部门咨询,目前市场上尚无专门针对疾病预防特别是疾病早早期预防的商业保险产品。据了解,国家支持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有关疾病预防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因此,我局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包含疾病预防服务等健康管理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并建立完善医保与商保混合支付的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