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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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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320号建议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1 14: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医保函〔2021〕31号

谢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洁牙纳入医保结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认真研究办理,于2021年8月12日与谢春代表进行当面交流,介绍了目前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相关情况,就建议内容进行了探讨,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谢春代表。在与代表沟通研究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要求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提出口腔健康管理优化行动,推动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倡导定期接受口腔健康检查、预防性口腔洁治、早期治疗等口腔疾病防治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项目,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诊疗项目目录》实行准入管理,所列诊疗项目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未列入的诊疗项目基金不予支付。此外,《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12号)中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待遇清单,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要确保政令畅通,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

  结合临床实际诊疗及收费情况,洁牙包含以下三个医疗服务项目:牙面光洁术(310513005)、洁治(310513001)、口腔局部冲洗上药(310510004)。《诊疗项目目录》中规定口腔局部冲洗上药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项目,牙面光洁术和洁治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会定期调整《诊疗项目目录》,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我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努力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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