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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02、03街坊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2-18 20:5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推进前海妈湾片区开发建设,现对《前海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02、03街坊进行规划个案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个案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单元规划情况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范围内。

  15单元02街坊,街坊范围67092.9㎡(包含街坊内道路面积),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发展用地1(以商业办公、商业用途为主)、公共开放空间2(以城市公园、中央绿带、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为主)、公共开放空间3(绿地),街坊用地面积55904.8㎡,容积率4.71,地上建筑面积263500㎡,其中办公建筑面积220000㎡、商业建筑面积41400㎡、配套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建筑面积2100㎡(公共厕所80㎡、环卫工人休息站20㎡、文化室2000㎡),地下商业面积18000㎡,限高≤300米(原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规划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15单元03街坊,街坊范围43409.5㎡(包含街坊内道路面积),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发展用地5(以商务公寓用途为主)、公共开放空间2(以城市公园、中央绿带、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为主)、市政设施用地,街坊用地面积32778.1㎡,容积率2.40,地上建筑面积78800㎡,其中商务公寓建筑面积45000㎡、商业建筑面积3500㎡、配套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建筑面积30300㎡(18班幼儿园5800㎡、通讯机楼23000㎡、邮政支局15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限高≤75米。

  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开发单元规划调整前规划图和指标一栏表。

  二、本次开发单元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此次规划调整将《前海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02、03街坊合并调整为02街坊。街坊范围114884.7㎡(包含街坊内道路面积)。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

  (二)用地面积及容积率

  街坊用地面积调整为95025㎡,容积率3.28。

  (三)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

  计容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11553㎡,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其中办公建筑面积65031㎡、商务公寓建筑面积98000㎡、居住建筑面积111200㎡、商业建筑面积22522㎡、配套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建筑面积14800㎡。

  (四)配套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

  调整后配套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包含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筑面积以立项为准)、18班幼儿园5800㎡、文化活动室2000㎡、社区管理用房300㎡、门诊部400㎡、便民服务站4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邮政所150㎡、汇聚机房250㎡、公交首末站积3700㎡、普惠性幼托园10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五)其他调整

  1.街坊建筑限高调整为≤15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相关要求。

  2.取消街坊内规划支路自贸东街。

  3. 街坊内规划支路自贸大街道路宽度调整为20米;规划三街道路宽度调整为12米,学校段局部道路宽度调整为17米。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9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3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1.《前海妈湾片区十五开发单元》02、03街坊规划调整前后附图及指标一览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2月18日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881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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