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桃源街道办事处编外人员管理改革过渡工作安排,现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桃源街道开展应急管理辅助事项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源街道2022年度应急管理辅助事项服务
二、项目情况:桃源街道2022年度应急管理辅助事项服务总预算71.67万元,包括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值班、开展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第三方技术指导费用等。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 依据项目服务的特点,构建精简、高效、专业、合理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2. 由中标单位安排运营团队从事应急管理辅助工作(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书面确定的为准),按照采购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协助开展辖区内应急救援、值班、开展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3. 依据精干、高效、一专多能、忠于职守的原则配备人员,并结合采购方要求,编制员工行为规范和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护林员
①负责森林防火、护林、三防管理工作。
②负责街道森林防火护林、三防的各种会议会务工作,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资料。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值班员
①负责记录值班来电、来文、来访内容,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请示报告。
②负责通知、协助每日当值领导做好值班工作。
③紧急信息要及时向当值领导报告,协助领导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现场紧急处置。同时,区分事件轻重缓急,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向不同级别主管领导报告,反馈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④负责发放和接受各单位的紧急信息文字材料和来访人员有关诉求材料,做好汇报、分类、转办、跟踪等相关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食品药品安全专员
①组织领导街道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②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③分析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综合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
⑤组织实施全街道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⑥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工作;
⑦组织、指导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⑧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要求
1.由中标单位完成人员招录,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
2.人员数量:7人;
3.人员入职条件:
3.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4)年龄35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或者是其他条件:街道原应急管理办公室改革过渡人员(符合要求的优先聘用);
4.组织架构科学、合理,保证管理落实到位;各部门岗位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项目、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2.中标单位应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长驻项目地点办公,对从事应急管理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日常管理监督,以及合同履约评价,并积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应急管理辅助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3.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4.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接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三人。
5.中标单位应对安排从事应急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资格审查,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履历表,有没有失信、犯罪或重大过失记录等,并将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认证复印件等报送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和备案。
6.中标单位派驻采购单位的员工,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合规用工。如解除合同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涉及工伤的等劳动用工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7.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奖优罚劣的考核办法和可逐级晋升的薪酬体系,按照末位淘汰制的原则,逐年更换在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工作人员。对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参加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年内累计2次考核不达标的、连续无故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的、违法犯罪的、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等任何一种情形,不得安排从事应急管理辅助工作。出现上述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中标单位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的更换。因产假、病休假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中标单位必须提前做好临时补充人员的接替工作。
8.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履职,不得以采购单位或监督方名义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服务费。
四、项目预算:71.67万元。
五、招标要求及投标资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投标报价、工作方案、公司业绩等;
(六)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报价或格式雷同的情况,则视为串标,我办有权直接废除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六、合同签订:
签发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
七、招标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八、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方式: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401。
九、定标方式及时间:
(一)定标方式:集体议事法;
(二)定标时间: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三)定标时,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的定标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如所委派的投标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的被委托人不一致时,需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相关事项:
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特此公告。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韩媛媛,联系方式:269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