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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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交警大队坂田中队营房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拟永久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1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龙岗交警大队坂田中队营房建设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2813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龙岗交警大队坂田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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