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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14 17: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依据《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拟对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28万元

中标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一、保费计算方式

(一)本项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2号)规定,商业车险计算公式调整为: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除自主定价系数外各系数均执行行业统一标准。

二、保险费率

(一)交强险和车船税实行国家统一交通强制保险条款和标准费率。

(二)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

1.基准纯风险保费参照由中国精算师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产品基准纯风险保费表(2020版)》执行。

2.附加费用率为行业统一。

3.赔款优待系数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定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无赔款优待优化方案(2020版)》(中保协发〔2020〕51号)执行。

4.交通违法系数使用当地保险行业颁布的交通违法系数方案。

5.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主定价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35]。本项目自主定价系数为0.95。

(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产品费率调整系数表》

NCD等级

无赔款优待系数

自主定价系数

交通违法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

-4级

0.5

0.95

1.0

0.475

-3级

0.6

0.95

1.0

0.57

-2级

0.7

0.95

1.0

0.665

-1级

0.8

0.95

1.0

0.76

0级

1.0

0.95

1.0

0.95

1级

1.2

0.95

1.0

1.14

2级

1.4

0.95

1.0

1.33

3级

1.6

0.95

1.0

1.52

4级

1.8

0.95

1.0

1.71

5级

2.0

0.95

1.0

1.9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2021年度已签订的《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一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0年9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第四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十二)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十三)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2022年度《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按上述要求签署《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特种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后续合同双方能合法合规地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及服务。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2050号

联系电话:0755-8656097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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