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阳翠南山区海德三道滨海之窗花园1栋B1703违法建设案违法建设一案,已经粤海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调查终结,并依法向该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0年11月30日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就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黄阳翠
二、听证案由:不服南山区海德三道滨海之窗花园1栋B1703违法建设
三、听证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下午2:30
四、听证地点:南山区南头街17号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二楼208会议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