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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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2020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阶段)临时项目拟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0-2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2020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阶段)临时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吉华街道甘坑社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康社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六约社区,平湖街道上古木社区、辅城坳社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中心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3.3673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2020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阶段)项目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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