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拟开展杨梅坑河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拟选址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办事处,申请用地面积为65050.31平方米。该项目用地中8259.42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3月2日)。如对该项目用地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通告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6年2月2日
联系人:徐工 电话:25355994 传真:2536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