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龙岗街道南约、南联社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的施工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申请用地位于龙岗街道,面积1114.37平方米,全部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建设大厦一楼大厅);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
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邮编:518172)。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工 电话:89552287 传真:289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