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片区开发建设,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组织编制《[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08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该规划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08号控制单元用地面积约41.61公顷,位于深圳市坂雪岗科技城南部,坂雪岗大道、布龙路、五和大道、平南铁路围合的范围内,距离西侧梅观路1.2公里,东侧清平高速和南坪快速1.6公里,地铁五号线(坂田站、五和站)和正在建设的十号线(吉华站、五和站)站点500米范围覆盖整个控制单元,交通区位优越。该控制单元位于城市综合功能区及城市综合服务轴沿线,规划为片区的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用地规模
08号控制单元主要划分为六个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总建设用地共235264.8平方米,未征转建设用地3824.5平方米,未征转医疗卫生设施用地4913.3平方米。拆除范围共302388.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31440.3平方米,含移交的政府空地8公顷,另外需贡献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3091.2平方米,贡献防护绿地面积6538.7平方米,贡献道路用地面积51318.6平方米。
三、开发建设量
08号控制单元规划建设总量为135.6万平方米(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建筑量约91.2万平方米,政府空地规划建筑量不低于44.4万平方米。上述建设量中二类居住上限45万平方米,商业与服务业下限49万平方米,其他社区级配套设施3.2万平方米。
四、公共配套设施
08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严格落实法定图则要求的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将一处18班幼儿园调整为两处9班幼儿园,将社康中心调整为3000平方米门诊部,将5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分两处设置;选址新建200床综合医院一处、11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两处、2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两处、4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两处、3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两处、50平方米警务室两处、3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一处、150平方米邮政所一处、3000平方米变电站一处,以及跨越平南铁路的人行天桥一座。
五、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
(四)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六、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并将表格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 2016年11月30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八、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侯工 电话:(0755)28915018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1.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2. 法定图则调整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