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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3期)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27 17: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建筑施工事故警示通报

  (2017年第3期)

  一、事故概况

  (一)事故时间:2017年2月19日

  (二)事故地点:健宁医院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事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

  (四)伤亡人数:死亡1人

  (五)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六)事故概况:2017年2月19日中午12时左右,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包的健宁医院施工总承包项目,1名工人在二层模板支撑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坠事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七)监管部门: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以上事故信息及概况均为初步调查情况,相关信息可能随着调查深入发生变化。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请各单位充分吸取上述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模板支撑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加强作业过程中预防高处坠落措施。作业面距离地面2m 以上时,作业层面临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钢板网作防护,作业现场必须有坚实的建筑物或结构坚实的部位(如两端牢固的钢丝绳),供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容易发生坠落部位下方必须挂设安全网,作业区域必须落实专人值守。

  (三)请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强化安全监管,加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监管,重点突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巡查,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顶格处理。

  (四)请各区(各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将本期事故通报在5日内传达至我市各在建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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