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活动内容及要求说明 |
预算经费 (万元) |
要求 举办时间 |
要求 举办地点 |
龙岗客家文化旅游体验周 |
活动策划具有明确的客家主题,含有客家元素,依托鹤湖新居主场地及1至2个其他旅游景点(参观点),充分整合龙岗文化、体育、旅游资源,体现龙岗旅游特色,具有活动的创新性、活动组织实施的可操作性措施,活动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满足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多样性需求。 |
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 |
4至6月期间均可 |
龙岗街道鹤湖新居(主场),及坪地街道新桥世居等其他特色景区(参观点) |
二、申办资质条件
具备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资质的各类文化、旅游、传媒公司。
三、公告时间
2017年4月11日起至4月21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曾经参与和举办过区县旅游节庆活动的优先)、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具有宣传推广平台、人员组织优势)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申报表
2017年旅游推广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格式)
申报单位(盖章) |
单位法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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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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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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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项目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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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写申请人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策划组织活动经历等内容,要求尽可能详尽,并附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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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本单位(或组织)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作假,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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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包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宣传推广措施安排及经费预算。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活动策划实施及获奖情况,包括媒体报道(信息链接)、相关照片。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必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 联系人:黎卫华 28937682)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科
联系人:罗曼玲 28949908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