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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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委托实施“龙岗客家文化旅游体验周”旅游推介活动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龙岗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7-04-11 15:4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大力弘扬龙岗本地客家传统文化,积极打造以客家风情为主题的旅游品牌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市民群众文化生活,拉动深圳旅游消费市场,结合2017年区政府主要工作,我局就委托实施“龙岗客家文化旅游体验周”旅游推介活动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活动内容及要求说明

预算经费

(万元)

要求

举办时间

要求

举办地点

龙岗客家文化旅游体验周

活动策划具有明确的客家主题,含有客家元素,依托鹤湖新居主场地及1至2个其他旅游景点(参观点),充分整合龙岗文化、体育、旅游资源,体现龙岗旅游特色,具有活动的创新性、活动组织实施的可操作性措施,活动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满足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多样性需求。

20万元以内(不含20万)

4至6月期间均可

龙岗街道鹤湖新居(主场),及坪地街道新桥世居等其他特色景区(参观点)

  二、申办资质条件

  具备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资质的各类文化、旅游、传媒公司。

  三、公告时间

  2017年4月11日起至4月21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曾经参与和举办过区县旅游节庆活动的优先)、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具有宣传推广平台、人员组织优势)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申报表

  2017年旅游推广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格式)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金额

(项目总预算)

(请填写申请人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策划组织活动经历等内容,要求尽可能详尽,并附证明资料)

承诺

本单位(或组织)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作假,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二)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包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宣传推广措施安排及经费预算。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活动策划实施及获奖情况,包括媒体报道(信息链接)、相关照片。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必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 联系人:黎卫华 28937682)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科

  联系人:罗曼玲 28949908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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