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滨海文化公园一期(商业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10-18 09: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滨海文化公园一期(商业用地)项目(宗地号A004-0162)位于宝安中心区海澜路南侧,海府路北侧,我局于2017年7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7-0041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深圳市华侨城酒店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

  二、建筑面积中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由“300平方米”变更为“2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田工,电话:27820605,传真:27811901

  附件:滨海文化公园一期(商业用地)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