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岭澳社区居民委员会未建房户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正龙路以北,迎宾北路以南,用地面积13340.62平方米,已取得深规许BH-2009-002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解决岭澳社区漏报户统建问题,岭澳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统建楼用地法定图则个案调整,涉及[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03-05地块,该地块个案调整事宜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岭澳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变更深规许BH-2009-002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要求对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
1、建筑容积率≤2.24。
2、建筑面积: 31170平方米,其中:住宅3072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0平方米,物管配套150平方米。
3、高层各边退用地红线≥9米,多层各边退用地红线≥6米。
4、机动车泊位数185辆。
备注:
1. 该项目为根据深府[2004]102号文及龙岗区政府会议纪要181号文划定的未建房户用地。未建房户数为64户,用地建设时必须统建。
2、绿地率≥30%。
3、此证有效期延期至2010年6月4日。
(二)变更后
1、容积率≤2.55。
2、建筑面积: 34020平方米,其中:住宅33120平方米,商业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0平方米。
3、一级退线:三层及以下住宅≥6米;二级退线:四层及以上住宅≥9米。
4、机动车泊位数198辆。
备注:
1、该项目为根据深府[2004]102号文及龙岗区政府会议纪要181号文划定的未建房户用地。本许可证对应2017-62G-0004号用地方案图。
2、删除“绿地率≥30%”。理由: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对已批准的220项法定图则中涉及公共设施和绿地率批量调整的公告》(深规委〔2018〕1号)第三项“法定图则中绿地率指标批量调整为“-”,法定图则对绿地率不予规定。”
3、删除“5、此证有效期延期至2010年6月4日。”
4、新增“4、本用地应符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5、新增“5、本项目应落实市、区政府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
6、新增“6、本项目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停车泊位总数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7、新增“7、本用地位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8、新增“8、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9-0026号)作废。”
(三)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10天(2018.8.26—2018.9.4),公示期间如对大鹏街道岭澳社区居民委员会未建房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报纸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
地发布: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公告栏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40号
3.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正龙路以北,迎宾北路以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336493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