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项目一)及碧光路(圳新路-圳美二路)用地(项目二)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有条件建设区”,原光明农场职工54万平方米二期发展用地(项目三)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以上项目用地,我局编制了项目一、项目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项目三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用地面积2.0524公顷。方案主要是对其中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0.0311公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1.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1个,面积0.0311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为农用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2.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凤凰街道将石社区,总面积0.0311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农林和其他用地,实地为林地,未开发建设。
(二)碧光路(圳新路-圳美二路)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用地面积0.7800公顷。方案主要是对其中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0.0670公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1.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1个,面积0.0670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为农用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2.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凤凰街道将石社区,总面积0.0670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农林和其他用地,实地为林地,未开发建设。
(三)原光明农场职工54万平方米二期发展用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用地面积3.4615公顷。方案主要是对其中位于限制建设区的0.5884公顷进行置换(详见附件3):
1.调入地块。方案涉及调入地块2个,面积0.5884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全部位于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为农用地,实地未开发建设。
2.调出地块。方案涉及调出地块1个,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总面积0.5884公顷。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及未利用地,法定规划功能为道路用地,实地为建成道路。
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该项目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总体规划图》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市规土委网站及我局网站),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l.sz.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址)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址)
(二)实地
1.光明大道1号光明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
2.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办公楼大厅
附件:
1.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光明农场职工一期发展用地)
2.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碧光路(圳新路-圳美二路)]
3.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原光明农场职工54万平方米二期发展用地)
联系人:王彩月
联系电话:23466371,15602996588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