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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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公告

信息来源:福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22 17:3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公告地点:

  一、现场展示

  深圳市福田区奥士达大厦出入口保安亭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网站(官网)

  2.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官网)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附图:

  1.福田区梅林街道奥士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9月19日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福田区

梅林街道

福田区梅林街道奥士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14825.6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居住用地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总用地面积应当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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