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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南方科技大学(T403-027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5-24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南方科技大学(宗地号:T403-0272)位于南山大学城片区,学苑大道以北、二线公路以南、南科一路以东,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200067号)。南方科技大学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0.96调整为≤1.05。

  (二)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789271.96平方米调整为861241.96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已建建筑面积516250.9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73021平方米(其中:体育馆9091平方米,综合训练馆4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3706平方米,教育设施及辅助用房101490平方米,宿舍36276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用房98910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1782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用房1728平方米)”调整为“已建建筑面积516250.9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44991平方米(其中:体育馆9091平方米,综合训练馆4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3706平方米,教育设施及辅助用房101490平方米,宿舍36276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用房98910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1782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用房1728平方米,教师宿舍65900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2470平方米,幼儿园3600平方米)”。

  (三)车辆出入口:由“用地西侧市政路设主出入口,南侧、北侧市政路设次出入口”调整为“周边市政道路,并满足规范和规定要求”。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3721辆调整至4121辆。

  (五)备注新增内容:

  (1)新建教师宿舍的具体户型、面积比例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2)新建教师宿舍项目涉及长岭陂水源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需按水务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3)新建教师宿舍项目处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单位应按《评估报告》结论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崩塌/滑坡、地面沉降以及基坑的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灾害隐患未消除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工程主管部门应做好监管。

  (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200067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七)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大学城片区,学苑大道以北、二线公路以南、南科一路以东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6月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南方科技大学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8177。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szjt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南方科技大学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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