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置换用地项目位于南山区望海路与后海大道交界处东北角,于2022年2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200040号)。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定建筑面积由“750平方米”调整为“1500平方米”。相应的总规定建筑面积由“178341平方米”调整为“179091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由2.76调整为2.77,其余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望海路与后海大道交界处东北角。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20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2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K709-0003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8754。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K709-0003宗地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