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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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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重点片区H404-0092宗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信息来源: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9-09 09:1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H404-0092宗地位于罗湖区清水河重点片区,为解决辖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清水河重点片区H404-0092宗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大厦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自《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印发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作为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稳就业、促发展方面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打造以国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经历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后,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率先复苏,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速已逐步回升,从业人员数量稳步增加。未来全球数字经济规模将大幅增加,云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服务将加速发展,以5G为代表的新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将在全国乃至全球加速布局和不断加大投资,将进一步深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变革,加速高端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服务化趋势,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链的形成。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大厦项目将整合汇集以软件服务为核心,贯穿全产业链的相关产业能力,包括通用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咨询与解决方案服务、数字化运营服务等方面能力,有利于罗湖区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发展中抢占先机。

  综上,本项目不仅可为我区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助力我区加快构筑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还将以其为牵引,带动传统产业向服务化和智慧化发展,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增添动力。

  经核实,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无产业用地。

  (二)可行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强调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议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20+8”技术主攻方向,包括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和八大未来产业,其中包括“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数字与时尚”,“数字与时尚”产业聚焦的三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即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可以预期,“十四五”将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向更广阔领域加速发展。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大厦项目将聚焦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将建设成为集企业办公、软件研发创新中心、信息技术运营服务、展览展示、产学研融合、软件高端人才培育等一体化的软信产业基地,符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规划。

  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未来5年(2023年至2027年)年均营业收入将超过70亿元,年均税收不低于3.5亿元,并集聚中高端专业人才,大幅提升行业竞争力,对推动罗湖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

  拟规划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大厦,集办公、软件研发创新、信息技术运营服务和综合配套服务四大功能区于一体,构建从创新-研发-测试-运营-服务的完善价值体系,并打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优质生态环境。

  (四)初步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67.2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6.7;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33980平方米,含土地竞得人研发用房25770平方米及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无偿移交罗湖区政府研发用房353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530平方米及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四、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A14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56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二)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为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标准:竞买申请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40亿。

  (四)产品品质

  1、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须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产业15年以上;

  2、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为A股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产值规模: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项目承诺主体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纳入罗湖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总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不低于57.6亿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亿陆仟万元整),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总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不低于190.7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亿柒仟万元整),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总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不低于351.7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亿柒仟万元整)。

  2、税收规模: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项目承诺主体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在罗湖区纳税总额不低于2.9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万元整),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在罗湖区纳税总额不低于9.5亿元(大写: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整),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在罗湖区纳税总额不低于17.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万元整)。

  3、投产时间:项目竣工后半年内投产。

  4、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不含地价)≥5.32亿元/公顷。

  5、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年产值)≥7.82万元/平方米。

  6、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03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5067.25平方米(上述指标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67.2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约6.7;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33980平方米。(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具体招拍挂条件以深圳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平台公告为准。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转让或出租限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100%的建筑面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转让;允许不超过建筑面积20%的用房租赁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且租赁价格不得超过租赁关系形成的上年度辖区同类型物业市场评估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租赁价格报告)的70%,以支持产业链集聚。

  2、股权变更限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上述所称股权转让是指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

  3、抵押限制:竞买申请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4、归属地限制:项目竞买申请人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土地出让年期内注册住所、工商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变更到深圳市罗湖区以外地区。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乙方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回购。

  (七)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六、环境保护要求

  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七、其他相关事项

  无。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产业类型选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根据《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2185031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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