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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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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配额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9-12-31 15: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下称《通告》),我中心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及配额计算工作,现将合格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予以公示,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合格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详见附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5901800,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

  (二)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特别说明

  (一)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面向街道企业首轮配租后的剩余房源,分配单元内仍有认租意向的其他重点企业可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所在街道办提出认租申请。

  (二)本次分配房源为星河荣御等8个项目,因项目尚未交付使用,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将由项目运营单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23216907(区人才安居公司),28233893(区产投集团)

  (三)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单位应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具体入住人。签订合同前需向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报备入住人名单。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住。

  (四)承租单位应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使用配租住房,不按规定使用的,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1.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配额公示表(福永福海街道)

  2.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配额公示表(新安街道)

  3.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配额公示表(沙井新桥街道)

  4.关于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人才住房配额公示表(松岗燕罗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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