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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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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2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依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相关用地手续,项目用地部分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南湾街道,项目用地分为地上部分及地下部分,龙岗段地上用地面积76352.96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417913.45平方米,该项目地上部分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38246.31平方米,地下部分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66064.86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属于允许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范畴,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

  二、 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 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

  四、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5月24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58,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 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地上部分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2. 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地下部分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1

  3. 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地下部分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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