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人才房精装修价格评估估价费用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深价协〔2019〕013 号)收费标准,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投标人填报折扣率,评估数量按实际为准,最终单个项目结算金额=收费标准*折扣率。本项目支付上限为17.5万元/家,报价包括并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资料费、调研费、通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