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企业诉求,拟对坪山区坪山街道G12318-0003号宗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G12318-0003号宗地涉及法定图则07-13及07-10地块,07-13地块用地面积为121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07-10地块用地面积为9720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坪山区[江岭-沙壆地区]法定图则07-13地块面积由12100平方米调整为105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确定为1.63,备注“规划”;将07-10地块面积由972048平方米调整成9736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建设路6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同富裕商贸城南侧约100米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9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64
附件:1.坪山区坪山街道G12318-0003号宗地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