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国土资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KD06地块)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26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KD06地块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总规”)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为落实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工程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KD06地块)》,并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公告内容

  本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坂李大道北侧,用地总面积6.8公顷,其中4.2184公顷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现对其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0.6609公顷、禁止建设区3.5575公顷用地进行调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2184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4.2184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6609公顷,禁止建设区减少3.557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保持不变;涉及耕地0.1851公顷,将依程序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保持不变。

  二、公告时间及地点

  公告期为7天(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坂田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28911036)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