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林场更新项目列入《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二批计划》。该项目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2年第7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且用地报审经市规划国土委2013年第5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核定该项目01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01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符合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鉴于该申请涉及调整原已批更新单元规划中地下商业空间及建筑退线事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已批更新单元规划中,01地块允许建设地下商业7000平方米,现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调整为4700平方米。
二、原已批更新单元规划中,01地块塔楼各方向后退建设用地红线12米;现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调整为:塔楼西北侧后退建设用地红线12米,其余各方向后退建设用地红线10米。
三、公示期7天(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林场更新项目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