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向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申请坪山警犬训练基地临时用地。该项目用地包括两块宗地,面积分别约为3893.21平方米、6768.36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详见附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21日止。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查询。
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28297979 传真:282979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坪山规划国土局
邮政编码:518118
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