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来文申请沙河西路(滨海大道-广深高速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拟根据道路改造规划线位将所涉及的[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部分生产防护绿地、新型产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边界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沙河西路(滨海大道-广深高速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用地涉及[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32-01、38-04地块及部分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宝深路北侧生产防护绿地以及08-03、13-02、13-04、18-09、22-14、22-16、27-03~10、32-01、32-03、38-04等多个地块东侧生产防护绿地),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及地块范围详见“申请修改用地示意(调整前)” 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根据道路改造规划线位,对上述地块边界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详见 “申请修改用地示意(调整后)” 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后)”。
注:1.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32-01、38-04地块已出让用地权属范围;2.本次公示图中道路线位调整范围外地块若涉及更新专项规划的应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更新专项规划为准。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4.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2015号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3月19日至2016年4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6978459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