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一行应邀到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座谈,刘天奎局长带领综合科和公共项目科负责人参加会议,就企业提出需要解决的规划、用地等问题主动提供服务,为企业找政策出主意,解决实际问题。
深圳能源集体东部电厂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是广东省和深圳市“十一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本次应邀上门,主要是解决竣工初期遗留下来的建筑物验收、确权等历史问题。东部电厂代表介绍了电厂土地现状、问题的成因背景、完成整改措施、以及申请解决问题的依据。
由于项目时间久远,公共项目科负责人也详细汇报了电厂规划验收等相关情况,该项目于2007年底竣工完成,按照当时电力部的规章完成火电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但由于没有申请我市主管单位规划验收,所以至今未进行确权发证。综合科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对各环节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和须满足的政策法规进行解答。各负责人就东部电厂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意见和建议,承诺会依法依规尽快推进。
刘天奎局长经过认真了解,直指问题核心,提出解决思路,要求企业理清头绪,把握关键,整合材料,尽快申报。同时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要认真细致,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纠错,不能避重就轻。最后,刘天奎局长要求经办科室积极配合,主动为东部电厂提供服务,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困难。